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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彆習慣好人思維
付誠說:“許庭生,我要回麗北,我去殺人。”
許庭生說:“好,我陪你去。”
四個人裡宋妮留在了漸南市,許庭生給她安排在醫院外麵的一間賓館。這樣一方麵方便隨時了解方雲瑤的病情,另一方麵,也可以在方雲瑤父母需要的時候幫些忙。
付誠、黃亞明、許庭生三人則連夜驅車趕回麗北。
車在夜幕中飛馳,車內一路沉默。有人不想開口說話,有人想開口卻不知道該說什麼。
許庭生專注的開著車,他當然不可能真的讓付誠去殺人,不到絕境,許庭生絕不會去觸碰法律的警戒線,不會以這樣極端的方式去解決問題。
除非特殊情況,遇事就去殺人搏命其實永遠是最無能和愚昧的表現。
但是當時,許庭生沒有去否定和勸導付誠。因為在當時那樣的情況下,看過了昏迷在病床上的方雲瑤,付誠的情緒已經幾近失控,許庭生知道自己說什麼都沒有用。
而實際的情況,付誠也沒到馬上拿刀衝上去的關頭,許庭生沒有必要在那種情況下去強迫他理智和冷靜。
合理的事情,有時候不一定合情。
很多人在“規勸”或者說“勸導”彆人的時候,總是容易犯一個錯誤,覺得自己要給對方最冷靜、理智的分析,覺得自己隻要說出了正確的道理,對方就應該聽進去,然後接受、做到……他們完全忽略了對方當時所處的狀態。
事實上有些時候,人在某些情緒下,什麼都聽不進去,不管你的道理有多正確。
這就譬如有人剛剛經曆了喪妻之痛,親戚大嬸就來勸導他,說孩子還小,你總得再給孩子找個媽。道理對不對?對。但是這個時候說這些,就是他-媽-的有病。
給陷於痛苦的人一點時間和空間吧。
……
車到麗北,許庭生沒讓付誠和黃亞明回家,把車停在進城的路口,分給兩人各一根煙。
一根煙抽完,許庭生又分出去兩根。
然後,他問付誠:“能稍微冷靜下來一點嗎?可以的話,我們去做事。”
“我們能做什麼?”付誠說,三個小時車程過後,付誠的情緒對比之前略微平靜了一些。
“有很多事可以做,比如找公安內部的人了解他們目前掌握的情況,比如看能不能收集張俊明母親的不在場證明,比如……雖然當時是上課時間,方老師走的是學校後門,但是一個學校那麼多人,未必就沒有現場目擊證人。”
說到這裡,許庭生有點想念那個“天網監控係統”建立之後的時代,如果事件發生在十年後,有滿城的視頻監控,事情根本不會有這樣的周折。
“這些不都是警.察應該在做的嗎?”黃亞明說。
“那我們就去看看他們有沒有在做,做的怎麼樣”,許庭生說,“你們覺得,以張俊明的背景和方老師的對比,在麗北,誰更有可能受到傾向?”
“張俊明是麗北人,又在機關工作,同學、親戚、朋友、同事,鋪開來肯定不是方老師一個外地年輕老師可以比的。你是說,這裡麵可能有貓膩?”黃亞明說。
“太大的問題應該沒有,否則張家也不至於讓他媽媽去自首頂罪,但是……我們無法排除有人會就此順水推舟,疏於進一步的調查。”許庭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