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爺接收到信號,連忙跑去後麵的書庫裡麵翻條文。
等了一盞茶時間,又或許是更久。
師爺滿頭大汗的抱著兩本律法書和一本卷宗出來,走到譚大人麵前,給他看自己找到的條文。
“大人,律法規定,若是婦人被人侵犯,她的丈夫可以當場打殺作惡的男子,但未標注女子若是反殺,該當如何判刑。”師爺壓低聲音說道。
譚大人皺起眉:“哦?那卷宗呢。”
師爺又拿出自己找到的卷宗:“卷宗倒是有先例,十年前,臨縣有一少女自幼習武,半夜遇見采花大盜,將那大盜打的半死,上任知府判這女子無罪。”
譚大人聽完師爺的話,麵色有些凝重。
見他如此表情,師爺又連忙道:“依屬下之見,也可以讓這趙桃花適用另外一條律法。”
“什麼律法?”譚大人問道。
師爺又拿出一本律冊:“就是這條,‘無故入人室宅廬舍,上人車船,牽引欲犯法者,其時格殺之,無罪’。王六半夜擅闖趙桃花所居住的屋舍,欲行不軌之事,被其屋主人趙桃花反殺,可判無罪。”
師爺會幫趙桃花說話,並不是沒有緣故的,主要是他剛才去找書籍時,有灑掃的小廝給他塞了紙條,還有五十兩銀子。
有罪無罪,全靠律師一張嘴,這話放到哪個時代都是有道理的。
竹淩讓說書人喊話,隻是一個引子,她真正的目的是為了引師爺退出公堂去翻書。
畢竟這人出來了,她才有辦法走後門不是?
譚大人立刻覺得靈台一片清明,剛才糾結他的事情,頓時就得到了解決,他讚賞的看了眼師爺:“很好。”
師爺立刻恭敬地垂首看地:“給大人分憂是小人的本分。”
譚大人揮手讓他下去。
驚堂木再次響起,繼續之前的宣判——
趙桃花跪趴在地上,渾身早就麻木了,但她不敢動也不想動,她生怕自己一抬頭,見到的都是來自外人的惡意。
她更怕自己豁出命去說出的事,卻依然保不下自己的這條命。
她的眼淚已經流乾了,心也半死。
“趙桃花,你旁觀王家以王五之命害人,而不阻止,此罪一;當堂翻供,藐視公堂,此罪二。”
譚大人看了一圈,決定順從民意:“至於王六,他擅闖民宅,被你反殺,按照我紫霄國律法條文,你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獲判無罪。僅以此前兩條,判你受刑三十大板,徙三年,你可認?”
趙桃花:“……”
趙桃花不可置信的抬起頭。
她沒來得及回話,圍觀的百姓就已經瘋了一樣歡呼。
真的沒罪啊!
殺了強奸犯不會被判有罪啊!
趙桃花的生命重新燃起來希望,她激動的朝前跪行幾步:“多謝大人、多謝大人,我認罪,民婦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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