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自然是不樂意的,沒人的錢是大風刮來的,她開著一個小店,從早忙到晚,所有的工作全都自己來做,就是為了省一些錢。
把錢都給表弟,那怎麼行。
原主不想給錢了,表弟就不願意了。
他真是除了女主不把人當人看。
哪怕是自己的親表姐,他也坑。
他故意找人給原主下了個套,原主出去碰了人家一件東西,那件東西成本價就幾塊錢,而表弟聯手那個人找她要幾十萬。
她要是不給,他們就要把店砸了。
原主就是一個孤女,哪有那麼大的本事,她沒辦法了,隻好把錢都給他了。
那筆錢表弟和那個人平分了。
拿到錢以後,表弟轉手就給了女主,自己一分都沒留。
一看到女主高興地說能買得起禮服了,他就露出了開心的笑容。
他壓根就不想想這錢是怎麼來的,他表姐做了那麼多年的工作,省吃儉用,幾年舍不得為自己買一身衣服,攢下的這些錢,隻換來了女主參加宴會隻會穿一次的禮服。
後來原主就把店給賣掉了,她周轉不過來了。
錢都沒了,怎麼周轉?
她遠離了都城,隨便找個地方住下來,落腳之後就生病了,由於沒有錢,小病熬成了大病,生生把人熬沒了。
她的表弟知道這件事兒,一點反應都沒有。
他甚至在想著為什麼表姐沒有把錢直接給他,還要分人家一半,那樣的話,他就可以給心上人送更多的錢了。
原主一輩子過得太慘了。
她的願望其實挺簡單的,就是想過好自己的日子,讓表弟付出代價。
慕寧穿越過來的這個時間段,是她表弟慕安年搬來一個月以後。
兩人平日裡井水不犯河水,原主負責他的三餐,慕安年吃完了帶著飯盒就去上班,有空就去找女主。
伴隨著慕安年的工資沒法滿足女主,他就開始從慕寧這裡摳錢了。
慕安年作為女主的忠實舔狗,不可能在工資低、長的一般、還是個普通人的條件下,能夠成為一個重要的配角。
他肯定是有其他的本事的。
他的本事就是三教九流的人都認識。
雖然這是貴族的天下,但並不代表著普通人就沒活路。
有一些地痞,他們搞起人來是有一套的。
慕安年偏偏跟這些人關係十分不錯。
慕寧知道,要是她不給錢,慕安年早晚還是會找人把她的店給弄垮。
這人的心眼就是歪的,掰不過來的。
在慕寧接受了記憶之後,不打算過苦日子。
經營一家麵館實在是太難了,原主是一個吃苦耐勞的好姑娘,每天400就起了,晚上1100才睡覺,攢了那點錢,讓人家花個精光,真是個冤大頭。
所以慕寧打算把麵館給賣掉。
這個後末世時代的物價跟現代社會沒什麼區彆,除了社會結構有變化,彆的慕寧都可以適應。
既然都來一趟了,慕寧也想見識見識貴族們有多厲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