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是一個劇本。
原主是一個才華橫溢的女子,前麵已經說過了。
所以她有時候寫的劇本題材不一樣,發揮程度也不一樣。
她某一次寫出了一個十分出色的劇本。
這個劇本的精彩程度是每個公司看到,都想買走版權,交給自己家的明星演。
因為太過於出色了。
如果真的火不了,那可能就是運氣問題了。
單從質量上來說,最少也能演出一個口碑劇來。
好多明星表麵上已經火了,但是沒有自己的口碑劇,路人緣也沒積累起來,隻有粉絲認識。錢是賺到了,但是明星隻在一部分粉絲之間閃亮,那跟普通人的區彆不是太大。
所以有時候為了擴展路人緣,大明星同樣會去演一些能夠貼近生活平民化的劇。
而原主寫的這一部,就恰好符合他們的要求。
於是好多家公司都過來問價,想要把版權買走。
原主剛開始斟酌了一下,談好了一家。
這一家有個很厲害的明星,原主對他比較有好感,雙方曾經合作過一次,現在這部劇給他,原主覺得挺好的,沒想到被雲霽清那邊公司看到了。
他們一看到這部劇要給對家,當場就不行了,下定決心,必須要搶過來,不管用什麼手段。
原主當初都在跟人家談意向了,就差最後一紙合約,簽過去版權就賣過去了。
沒想到被雲霽清這邊的經紀人給截胡了。
原主當時非常的不同意,她認為每個人都要有自己的原則,既然她已經跟人家談下了,而且價格都定好了,就差最後簽字,那為什麼不把劇本賣給人家呢?
反正她有才華,以後還可以寫更好的,這一次得遵循公平交易。
可是情況總會瞬息萬變。
這個劇本被一個很有名的大導演給看中了。
他覺得要是拍出來的話,應該可以去電影節上拿獎。
這下子牽扯就更廣了。
本來原主寫的是一部電視劇,現在要改編成電影,那麼,要是演繹的明星真憑借著這部電影,拿到一個影帝,那雲霽清該怎麼辦?
他們的距離就拉開了。
所以重點還是在版權問題上。
如果版權在原作者手中,那麼那個男演員就占不到主動權,他得從原主這邊拿到版權,才能夠跟那個導演討價還價,看看能不能飾演男一號。
而這個劇本要是被那個男演員買走的話,那問題就大條了。
他完全可以通過自己這邊的渠道跟導演聯係上。
那個男明星的長相不錯,性格人品都還行,非常符合原主劇本中男主角的人設。
導演通融一下,說不定他們就雙方談成了合作,這部電影的男主角就交給他了。
雲霽清的公司快要急死了,他們當夜開會,一定要跟原主談,不管怎麼樣,不管她提出什麼條件來,一定要讓這個劇本的版權到他們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