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的人緣油有關,當時也確實從她身上賺到五千多塊。把錢交給櫃員的時候,方剛在心裡暗罵,他媽的,賺到手五千多,就因為一個被騙的女客戶在電話裡哭上幾分鐘,就得吐回去兩萬,這才叫典型的賠本生意。
次日上午陳女士打來電話,這回語氣好多了,但聽起來似乎有些迷亂:“方老板啊,真是太謝謝你了,沒想到你真給我彙錢……以後我把錢追回來,肯定先去泰國找你,請你吃最貴的大餐,住最高級的酒店!”
“你喝酒了?”方剛忍不住插嘴。
陳女士嘿嘿地笑:“是啊,你順著電線也能聞到?不是也戴著陰牌呢吧,陰靈告訴你的,哈哈哈……”
方剛問:“喝什麼酒?”
陳女士回答:“也沒什麼好的,就是一瓶92年的拉菲。”方剛不懂什麼叫拉菲,就問到底是什麼酒,多少錢一瓶,這才是他最關心的,暗想陳女士被騙得窮困潦倒,就算現在手裡有兩萬,也不至於馬上就開始揮霍。
“你不是挺能喝嗎,怎麼連拉菲都不知道,廢物!”陳女士笑罵,“法國的,拉菲!最有名的紅酒!1992年份的,一瓶五千三,還是我找人買的,要不更貴……”
方剛頓時傻眼:“多少錢?五千三還是五百三?”
“你這人,耳朵眼裡是不是堵了雞毛?”陳女士打著酒嗝,“五千三!我哪能喝五百多的紅酒?那還能叫酒嗎,燉魚都沒味。”
方剛氣半死:“我剛借給你兩萬,讓你到北京請律師,不是讓你喝幾千塊一瓶的酒!”陳女士哼了聲,說你不是說過嗎,這錢你也沒打算要,那就是我的,怎麼花是我的自由啊。
“胡說!”方剛大叫,“我的意思是,你能還我那最好,要是沒追回錢,這些錢我就不要了,不然你拿什麼還?窮得礦泉水都買不起!”
陳女士哈哈笑:“你急什麼呀,不是還剩一萬呢,我今晚醒醒酒,喝太多了,多長時間沒喝酒,都饞壞了,明天早上我就去北京。”
方剛哼了聲:“那最好,要先辦正事——你還剩多少錢?一萬?”陳女士說對啊,還有一萬呢。方剛問:“買酒花掉五千,不是應該還有一萬五嗎?”
“怎麼?我住著破房子,吃著泡麵,穿著去年買的舊衣服,光擺瓶五千多的紅酒在這喝?那不是有病?”陳女士反問,“生活質量要提高,不然那就叫窮快樂。”方剛連忙問你到底是怎麼提高的,另外那五千花哪了。
陳女士說:“沒啥,就是換了個新手機,當時不是沒錢嗎,把手機也賣了,買了個二手的舊手機,天天看著都鬨心。前天買個新款,最新出的,四千七,你放心我找熟人買的,要不得五千呢!”
方剛氣得想撞牆:“你這人是不是腦筋有問題?你不去北京找律師?”陳女士說錢夠用,找律師七八千就夠,來回路費也不用了兩千,現在飛北京機票打折。
“坐火車!”方剛已經罵不動了,“從山東到北京也就一百塊,來回有兩百就夠,省下的錢也不至於頓頓吃泡麵!”
陳女士笑了:“火車?你可真逗啊,火車是人坐的嗎?一大堆人擠車廂,全是汗臭味,什麼農民工、扛麻袋的老頭、打工仔都有,搞不好還有小偷,推小車賣礦泉水花生米火腿腸的來回竄,到我這兒我還得把腳收回去?哈哈哈……”
她越說越起勁,繪聲繪色,方剛生氣地打斷:“隨你,總之剩下的錢你要去辦正事,要是再揮霍,看還會有誰借錢給你,你自己去賣腎吧!”
“那不能,”陳女士又嘿嘿地笑,“腎是自己的,不能賣。”
方剛隔著手機都能聞到酒氣,也不想再說,把電話掛斷。他越想越氣,有些後悔不該借錢給陳女士,但又想,這種富婆以前揮霍慣了,吃頓飯都得幾千,突然窮困潦倒,現在又有幾萬塊錢,要想讓她完全不消費似乎也很難。
大概又過去七八天,這天謝老板打電話,告訴方剛一個好消息,說已經在菲律賓找到那個叫馬科斯的混血牌商,但已經不在馬尼拉,而是在南部的宿霧,六七年前在深山裡受過重傷,隻能在醫院躺著,已經臥床多年。
“有這種事?”方剛大驚,“難怪我當年打不通電話!你打聽的是誰?知道他怎麼受的傷嗎?”
謝老板說:“不清楚,因為我托的那個人現在隻問出這些情況,還不知道具體哪家醫院,不過方老板你彆急,我已經讓他去打繼續打聽了,如果資金不夠你再給我,怎麼樣?”方剛連忙說沒問題。
中午,方剛正在樓下餐廳吃飯,終於得到馬科斯的消息,他心情不錯,所以就多喝了兩罐啤酒。電話響,接起來聽是陳女士,聽聲音很可憐:“方老板,你、你乾啥呢?”
方剛連忙回答:“在吃飯,你在北京吧?找到合適的律師沒有?”
陳女士說:“是的,找了個好律師,可他收費太貴,要我先付五千定金才能簽合同……”
“你手裡有錢,那就付!”方剛沒明白,“這有什麼難處?”陳女士似乎有些理虧地說沒那麼多錢,現在就剩一千多了。
方剛瞪眼:“就算你坐飛機到北京,不也應該有八九千塊錢?怎麼隻剩這麼點?”
“下飛機後我有點累,”陳女士回答,“我就直接打車去三裡屯,在酒吧街坐了一會兒,喝了瓶酒。”方剛連忙問又是好幾千的酒嗎,陳女士說,“當然不能!你當我傻嗎,再點幾千的酒,剩下那點兒錢根本不夠找律師。”
方剛問:“那你怎麼會花掉七八千塊錢?”
陳女士說:“我不是去臟街了嗎,那條街全是老外,有個酒吧連服務生都是外國小夥,一個個又年輕又精神,身材還好。有一個對我態度可溫柔了,還說喜歡我,我就挺動心,約他晚上出來吃飯。那外國小夥挺不錯的,還幫我把酒店都開好,沒想到第二天早上我發現他早走了,把我包裡放的那七千多塊錢也給拿走,我去酒吧找,那小夥再也沒回過酒吧,估計是躲著呢。要不是我卡裡還有一千多,現在住酒店都成問題……”
聽了她這番話,方剛很想罵但又罵不出來,心想這陳女士走到哪都要找少男,從北京到泰國,卻為什麼沒偏偏把自己給弄丟呢,而隻丟錢,不丟人。就說:“既然被偷錢還住什麼酒店,找個旅館湊合不行嗎?你現在不是富婆,要省著花!”
“就這一千多塊錢,怎麼省?”陳女士來了勁,“我住的酒店每晚三百多,已經很便宜,難道讓我住那種二十塊錢一宿的招待所?可算了吧,床單七八天一換,有沒有性病都不知道!我能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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