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飯是吃不飽的,經常餓的發暈,說來也是諷刺。
正是因為戰爭,我才活了下來。
因為,戰爭開始,社會沒有了秩序。母親帶著我到處找東西吃,有的房子裡一個人都沒有,我們在裡麵能找到好多吃的。
超市、小賣部、商城等等,都有很多吃的,沒有人管,隨便搶。
那幾年,活的沒有意義,就像是動物,隻會隨著本能去做事。
直到我9歲那年,戰爭進入了尾聲,就在我以為,新生活即將開始的時候。
一天晚上,一群美國士兵衝進了我跟母親的房子,這是我們撿來的房子。
那晚,是我噩夢的開始,也是人生的結束。
我實在不願意回憶起那晚發生的事情,但卻永遠也忘不掉。
他們,那群畜生,當著我的麵,欺負了我的母親。
不僅如此,他們還笑著割掉了母親的頭顱。
有個滿臉傷疤的惡魔,將腦袋拿到我麵前,讓我看,還讓我笑。
他惡狠狠威脅我:”快笑,你不笑,我就殺了你“
怎麼可能笑的出來,我雙眼血紅,死死咬著牙齒,然後吐了那個惡魔一臉口水。
他很憤怒,給我了我一巴掌。
然後,那個惡魔把我淩辱了,嗬嗬,原來,那個惡魔是個變態。
那個過程讓我想死,無法形容,恨意滔天。
我發誓,隻要有機會,我要把他碎屍萬段,不,是他們所有人。
我失去了意識,以為自己死了。
但當我醒來時,我在車裡,身上還有繃帶。
諷刺的是,救我的居然還是美國人,也是一群士兵。
我不明白為什麼,也不明白他們什麼意思。
也是直到我長大,我才懂,不是所有美國士兵都是畜生,美國人裡也有好人。
但是,那一晚的遭遇,讓我抓狂、讓我無法安睡、讓我想要去死。
之後,我被帶到了美國,並且進行了長達3年的心理輔導。
12歲的我,生活在了這個世界上最富饒的國家,但我一點都不喜歡,心裡隻有無窮的恨意。
我不是美國人,他們對我做到這種程度已經是極限了,所以,我開始了流浪生涯。
這個國家什麼都缺,就是不缺流浪漢,我便是其中一員。
最開始的一年內,其實過的還不錯,除了偶然被人暴揍以外,並沒有什麼不好。
直到我遇到了一對黑人,他們把我拉到一條巷子裡,對我實施了侵犯。
那時候,我並沒有太大的悲痛,地獄不就是這樣的嗎?
從那晚開始,我就知道,我不是活在人世間,而是真實的地獄。
那兩個雜碎完事後,還介紹我去上班,說可以賺錢。
我去了,對,我去了,專門服務那些變態。
這一行,真的很賺錢,比街上那些小姐更加賺錢。
時間過的很快,17歲那年,我離開了那裡,到了紐約。
那時候,我身上有一萬美元,那是幾年攢下來的,我要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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