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刻開始,我才驚覺,我已經離開華國。
我在泰國東邊一處小鎮落腳,找了一間環境不好不差的房子住下。
沒有什麼計劃,一切隨心。
我住那條街區,有很多站街女,應該說,泰國這邊到處都是。
晚上基本不出門,不安全。
但有天晚上,煙癮犯了,沒辦法,出門買煙。
由於匆匆忙忙,不注意撞到一個人,那是一個皮膚黝黑的光頭,一看就不好惹。
我趕緊道歉,但光頭貌似不滿意,對我推推搡搡。
眼看,就要發生打鬥,我也做好殺人準備。
對,隻要光頭動手,我就會殺了他,不會給機會。
我的人生信條是,要麼不出手,出手就不會留下隱患。
大不了,殺了人我連夜跑路。
可就在光頭即將動手時,一個女人跑了過來,跟光頭說了幾句,光頭就罵罵咧咧離開了。
我見過這個女人,不止一次,是一位站街女。
她告訴我,這裡人就這樣,讓我下次注意點。
說完,她就跑回去繼續站街。
沒有過多在意,但也暗暗記住,以後這女人需要幫忙,力所能及,我不會含糊。
接下來幾天,一切如舊。
直到半個月後,我從外麵回來,就看到這女人正在被打。
沒有去幫忙,對方人多,我又不是傻子。
等到這幾個人走後,我拿著藥過去,什麼也沒說。
其他的,幫不了,我又不是本地人,惹不起這些黑道。
她沒有在意我袖手旁觀,反而笑嘻嘻跟我聊起來。
那天,我們聊了很多,她叫皮拉,是巴基斯坦人,被賣到這裡來的。
這女人很慘,她的經曆,任何一個女人都會瘋。
但皮拉有點不同,她經常笑,看起來有些樂觀。
從那以後,我們成了朋友,我不在意她身份,隻是覺得皮拉人不錯。
一個月後,她抽時間找到我,屋裡。
她一邊脫衣服一邊說:“也許,我快死了。
在死前,我希望跟一個我不討厭的男人睡,林東,能滿足我這個願望嗎?”
聞言,我搖了搖頭,一把把她按在沙發上。
坐在她對麵,我認真問道:“你要死了?為什麼”
她告訴我,她很快就要被挖掉器官,拿去賣。
後來她又說了很多話,我都沒有理會,隻是在思考。
想了很久,唉,沒辦法,終究是不能置之不理。
於是,我告訴皮拉:“你信我嗎?給我一天時間,我會想出辦法,帶你走”
皮拉點頭,然後還要跟我睡,我拒絕。
不是嫌棄她不乾淨,實話說,我覺得皮拉比大多數女人都乾淨。
隻是,我無法跟自己不愛的女人上床,這是心理潔癖。
要把一個女人無聲無息帶走,辦法不要太多。
甚至粗暴一點,租一輛車,直接逃命都很可能成功。
當然了,我想的辦法更好。
我的辦法是,半夜時分,趁著兩個大漢不注意,一人一刀。
沒錯,我殺了兩個人,然後立馬帶著皮拉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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