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最原始的方法也是最有效的,例如找人。
可畫走進第一間酒吧,燈光昏暗,一樓有個圓形舞台,一個女歌手正在唱歌,莫文蔚的《這世界那麼多人》。
這歌名實在太應景了,人太多,的確好難找。
她在樓下轉了轉,沒有程菲的影子,倒是有幾個人嬉笑著對她吹口哨。
她又轉身去了二樓,樓上都是卡座,三三兩兩的人各自坐在昏暗的燈光裡,談笑風生,你儂我儂。
可畫轉了一圈,沒看到程菲,轉身下樓又去了第二間酒吧。
酒吧的裝修風格都大同小異,區彆在於台上的歌手風格不一。
這間酒吧正在唱歌的是位男士光頭歌手,嗓音有些沙啞,西部牛仔的曲風。
可畫在樓下轉了一圈,沒看到人,轉身又去了樓上,樓上也沒有程菲的影子,看來得再換一間繼續找。
可畫剛想下樓,迎麵走過來一個男人,手裡拿著一杯酒,“美女,要走了嗎?”
可畫看了他一眼,便挪開視線,她可沒想搭理他。她繞過他走下樓梯,走了沒兩步,樓梯的轉彎處又出現了另外一個男人,他雙手插在口袋裡,壞笑著看著她。
“美女,一個人?這麼快就要走?”
可畫企圖從他身邊側身走過,可他立刻退了一步,擋在她麵前。
“你要乾什麼?”可畫瞪著他。
“不乾什麼,就想和你認識一下。”
“沒空,讓開!”
“彆生氣啊,我看你樓上樓下走來走去,在找人?”
可畫又打量了他一眼,二十多歲,雞冠頭,耳朵上還帶著個耳釘。
“是在找人,很忙,所以請你讓開。”可畫說。
樓上舉著酒杯的男人也走了下來,站在她身後,“這麼急乾什麼?你找誰,我們幫你。”
可畫回頭看了他一眼,自己這是被前後夾擊了?
“我找的人,你們不認識,所以麻煩讓讓。”
“你不說,怎麼知道我們不認識,先說出來聽聽。”
可畫猶豫了一下,這些人整天混跡於這種場所,沒準還真認識,說說也無妨。
“張天賜,張天野。”
那兩個人對視了一眼,耳釘男問,“你找他們乾什麼?”
可畫想了想,“我妹妹被他們帶走了。你認識他們?”
酒杯男笑笑,“他們兄弟倆一向喜歡玩三人遊戲。你妹妹應該很漂亮,畢竟有這麼好看的姐姐。”
“你們到底知不知道他們在哪兒?”
“當然知道,你喝了這杯酒,我們帶你去找他們。”說著,那人就把酒杯遞到了可畫麵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