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事業發展的再好,在她心目中,都比不上楊建華重要。
這兩者之間取舍,她會毫不猶豫的選擇楊建華。
所以,她必須回到祖國,回到濱城,這樣才可能有機會,跟楊建華再續前緣。
不過,林小君倒不是個忘恩負義的人,是歌劇團帶她出身的。
所以,還是跟他們簽了一年的合約。這一年裡,她開了不少的音樂會,幫歌劇團賺了不少的錢。
按照林小君當時的知名度來說,她跟歌劇團的分成,應該是三七分的。
林小君七,歌劇團三。
可是林小君卻改了過來,她自己三,歌劇團七。
這麼做,也算是以金錢回報了歌劇團的栽培。這樣到時自己離開歌劇團的時候,也會心安理得一些。
楊建華怎麼都沒有想到,林小君竟然是會經曆了這些。幸虧她平安無事,不然他一輩子都不可能原諒自己。
心疼的抱著林小君,信誓旦旦的說道:“小君,你相信我,以後我再也不會讓你獨自去麵對這樣的事。從現在開始,我一定會好好保護你,再也不會讓你受到任何的傷害。”
“嗯!我相信你。”
林小君甜蜜的靠在楊建華懷裡,跟他在一起,她就會覺得特彆的安心。
接下來,不管是發生事情?她都不覺得害怕,因為有他陪著一起去麵對。
緊接著,兩個人甜蜜的擁吻在一起。
過了五年心酸的日子,這一刻,屬於他們幸福美滿的生活,終於要回來了。
午飯是在這個山莊吃的,因為兩個人訴說完心事,已經快一點鐘了。所以,就在這邊隨便點了幾個菜,將就吃一下。
也許是心情好的原因,他們覺得這個山莊的飯菜特彆的好吃,特彆的香。起碼是這五年來,他們認為吃過的,最好吃的一頓飯了,所以兩個人都吃了不少。
不過說實話,人的心情還真的是會直接影響到食欲。心情好的時候,吃個白米飯,都覺得特彆香。而心情不好的時候,就是給龍肉你吃,你也會覺得索然無味。
就是這麼個道理!
吃完午飯後,楊建華和林小君離開了山莊。
林小君問道:“師兄,我們這是要去哪裡?”
“去一個地方,一會你就知道了。”
楊建華沒有明說,而是賣了一個關子。
一個小時後,楊建華的車子,停在了民政局門口。
看到民政局三個大字,林小君傻愣住了!本以為,楊建華是直接帶她回家去見他的奶奶和父母,沒想到是來了這裡。
“師兄,你這是……”
“沒錯小君,今天我們來這裡,我就是要跟你登記結婚。”
楊建華之所以這麼做,就是怕會夜長夢多。
之前,就因為他母親的阻撓,害他們白白失去了五年的時間。
如果這次,再出個什麼意外的話,他不知道,他們還有多少個五年可以重來。
所以今天,把這個帶鋼印的紅本本拿到手,才是最實在的。這樣就沒有人可以分開他們了!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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