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章 爭相附_唐朝好地主:天子元從_思兔閱讀 

第474章 爭相附(2 / 2)

另一種就是做武家的佃戶,這種佃戶就是承租武家一塊地,武家提供田地耕牛種子農具甚至是住所,他們就提供個人,相比起當長工,他們要個人負責一塊地,或是幾個人合夥負責一塊地,最後地裡產出,按二八或三七這樣的分成上繳租子。

後一種做佃戶更辛苦些,但如果乾的好,收益也能高些。

對武家來說,兩種方式也各有好處,比如長工的話,適合武家自耕的地,種什麼,如何種,這些主家說了算,有助於莊園經濟。而佃戶的話,主要適合去承包一些散地小地塊,種什麼隨意,也不需要額外管理,但因是分成,他們自己會有很高的積極性。

在武家莊園人手自耕不足的情況下,適當的招一些這種佃戶也不錯,因為武家提供耕牛農具種子肥料等,所以分成拿的也更多,比直接把地租出去,收益確實要高點。

“你挑一挑,這些天收麥時比較賣力忠厚的,又比較青壯的,可以留下來,年紀太老太小,還是算了。”

成丁在家要服役也是留不了的。

錢管家把這些記下。

又問起即將入倉的五千多石糧食。

“今夏關隴豐收,聽說關東也是豐收,這糧食估計還會跌,咱這麼多糧食也不能都存在倉裡啊。”

“咱在長安郊外,還怕糧食賣不出去?關隴再豐收,關中仍是年年有很大的糧食缺口,要從關東甚至江淮千裡迢迢運進京的,咱們家現在長安城裡也有糧鋪,直接在自家水碾房加工好拉到長安鋪子裡賣,這點糧食還怕賣不出去嗎?”

自己加工自己直接運長安賣,不必經過糧食商人中間層層盤剝,利潤還是可以的。

當然要是不嫌麻煩,武家也可以組織人手,把這糧食直接拉到朔方靈鹽去支邊,然後換取鹽引,到鹽倉支鹽販賣,這利潤也不錯。

有渠道是不用擔心的。

隻有普通百姓,多餘的糧食隻能是賣給糧商,甚至是在剛收獲後這個最低價的時候賣出,他們沒辦法。

武家這樣的大地主是不同的,有的是辦法變現。

如果不是能預估到未來幾年糧價隻會跌跌不休,甚至跌倒鬥米三四錢,武家這樣的實力,就算把糧食全囤在倉庫裡都沒關係。

糧食也是可以當錢用的,把糧食當做本錢去放貸,要是黑心點,哪怕借一還二,也是十分暴利。

長安是個巨大的糧食消費市場,以後人口增加,糧食需求更大,相比起從江淮、關東等地運糧過來,就在長安附近生產的糧食,那肯定有極大的成本優勢的。

武懷玉自家還有碾房、還有糧鋪,從種植生產到加工到銷售,一條龍服務,沒有中間商,利潤更高。

五千石糧,放在長安,頂多也就是一天的消耗量而已。

傍晚。

武懷玉跟樊玄符這兩位主家相公娘子,親自給大家發工錢。

武家就是這麼大方爽快,下午才收工掃尾,傍晚就馬上發工錢。

一個個排隊上前。

每個人做了多少天,來時說好多少錢一畝,都是一文不少,全是上好的開元通寶官錢,不是私鑄不是劣錢,更沒有找理由克扣工錢。

麥客雖辛苦,但工錢並不高,麥客不是按天算工錢,而是按畝算,厲害的老麥客一天能乾上十五六個小時,能收三四畝,熟練的一天也起碼得收兩畝才行,一天收一畝的那是剛出道的小麥客,或是年紀大了的老麥客。

按行市約定,收麥一畝,給麥兩升,如果遇倒伏等情況,可以加補一點,要是麥客割的不好造成浪費,也會扣錢。

最好的麥客,一天能收四畝麥子,能得八升麥,現在鬥麥也才二十錢左右,八升麥才十六文錢?

普通的一天割兩畝,得四升麥,八文錢?那些菜鳥一天才收一畝,那隻得四文錢?

看似極不合理,但麥客們的汗水確實不值錢,出來一天能吃兩三頓飽飯,甚至見點葷腥已經很不易了。

此時多數長工,一個月的工錢,往往也就是五鬥粟加五鬥麥,甚至有些年紀小的,可能還低至每月僅五鬥粟。

苦力在任何時代都是不值錢的。

長工們包吃包住,往往一年一套春衣,兩年一套冬衣,每年還會有頭巾、布衫、皮帶、鞋子一套。

麥客那就是純賺點汗水錢。

辛苦趕一季收麥,短則半月,長則一月,但最後也賺不到多少,能給家裡帶回些糧食或一點錢,已經很不容易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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