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你有心理疾病,然後把其他女人當治病的工具?”
“是的,否則你覺得我會看上那麼膚淺的女人嗎?”
“所以你在京城,卻告訴我你還沒回來?”
“玫瑰,我愛你,我不想傷害你。”
“算了吧,劉子楓,你是不是覺得我很白癡?連這種話都信?你就是對愛情不忠!”
“玫瑰!”
劉子楓身體前傾,手肘撐在膝蓋上,盯著黃亦玫發紅的杏眸。
麵上嚴肅,心中卻暗暗撇嘴。
不信的話你倒是走啊?
遊龍戲鳳,偷香竊玉,尋花問柳,沾花惹草,自古以來,從帝王到富商,哪個不是妻妾成群?
就算是普通男人,還有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66條給他們量身打造的消遣呢。
(兄弟們不用查,你們肯定熟!就是那個非常刺激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的第66條。
記住,萬一點背,一定要會來事,交罰款!按最高的交!要主動!達到隻罰款不拘留的結果,這樣就不用通知家屬了!一定一定要在小金庫常備5千塊,那是救命錢!事關你會不會丟麵子的終身大事!)
當然,話肯定不能直接就這麼對玫瑰說,得換個方式。
於是
“我的心裡,一邊是個妓院。一邊是座教堂。妓院破落,你我白發蒼蒼。教堂輝煌,你是上帝的模樣!”
借用餘秀華的詩,詮釋自己的情感。
讓黃亦玫明白自己的糾結與困擾。
渴望做一個正常的人,渴望被人愛,渴望欲望被滿足。
所謂的“妓院”,是靈魂深處對自己的放逐,是一個人內心對愛對欲望的渴望;而“教堂”,則是內心的聖潔,是貯存尊嚴和信仰的地方。
嗯,就是那5千塊!麵子和尊嚴。
意思差不多,隻不過在劉子楓這裡變成,芸芸等人是緩解欲望的工具,黃亦玫是他心中聖潔,是信仰。
而他和詩人的區彆,一個是心理殘疾,一個是身體殘疾
但雙方的本意相同,都渴望得到愛情!也是在告訴黃亦玫,我就是怕你變成餘秀華愛的人那樣,嫌棄她身體殘疾就拋棄她!
所以我主動求醫,想辦法解決心理問題,實在不行也在彆人那發泄後再來跟你甜蜜。
我是為了你,我也不想的!其他女人都不如你,你才是我的信仰,是我的最愛!
二狗甩著手帕狂舞,宿主升華了,不光會騙人,還能一邊裝逼一邊忽悠。
就是感覺宿主的道德底線又下降了一些。
他們是男配係統,不是反派係統啊!
是不是每次都要弄死男主完成男主任務,讓宿主產生了什麼誤會?
希望宿主能堅持底線,恪守本分,千萬不要發展成沒有良知的大反派
又是良久沉默。
黃亦玫第一次不灑脫。
藝術生,或者藝術家,總是感性的!
如果劉子楓就是赤裸裸的出軌劈腿,那她還可以毫無顧忌的和對方分手,瀟灑離開。
可是,假如對方劈腿的原因是為了她,無論這個理由有多扯淡,她首先想到的就是對方是在為她付出!
為了愛人,為了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