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對王曉梅體內的液體檢查,確定是鄭愛國的,以此,判斷鄭愛國是殺人凶手。
可鄭愛國一直說冤枉。
他承認是和王曉梅發生過關係,但雙方是自願,就要結婚了,這個也被兩家默許了,但並沒有掐死她。
但因為沒有彆的證據,也難以自證清白,所以,還是當他是凶手。
本來已經確定了鄭愛國是凶手了,但隨即發生了另一個案子,如出一轍,奸殺。
能檢查出來發生過那種事情,但卻沒能在女子體內檢查出體液。
也是掐住了脖子窒息致死。
而那時候鄭愛國已經被羈押了,不可能出去作案。
這件事就被重視起來,可怎麼尋找都未曾尋到凶手。
最後這件案子就被上報下去,畢竟兩件奸殺案,當然引起了足夠重視。
倪大國是在這種情況來這裡的。
仔細問了負責屍檢和化驗的人員,倪大國還去了殺人現場。
憑借強大的感官和現場遺留的部分痕跡,比如看似掙紮的痕跡,以及疑似凶手留下的壓痕、掐痕等,倪大國大概判斷凶手的身高和體重、手掌大小、手指粗細。
也大概判斷了年齡階段,這是一位大概三十多歲的男性,身高一米七五左右,壯實。
但沒有彆的凶手證據,比如足印、掌印、手印等。
但第一例,則充滿了鄭愛國的活動痕跡。
但這是基礎判斷,沒有實際證據前,無法確定第一例不是鄭愛國做的。
倪大國知道現在化驗檢查,還不達標,能夠檢查個大概,何況小縣城的檢查還沒有dna的檢查,隻有精液和血型的對比技術。
倪大國主張將樣本寄到京城裡麵,讓那些有資質的人來進行化驗。
兩例的提取的液體,不管是不是凶手的,全部郵寄到京城進行dna檢查。
有倪大國的幫忙,很快結果出來,第一例隻有鄭愛國的精液dna,第二例,並沒有任何彆人的dna成分,之後死者的。
這就讓當地的屍檢的人員,懷疑起自己的技術來。
第二例,並沒有啥成分,是不是自己屍檢的問題,並沒有被奸汙?
但反複檢查,還是確定是被奸汙了。
案件再次陷入了無法判斷的境地,甚至有人還是堅持是鄭愛國所犯罪行,第二例不是他,但第一例絕對是他。
倪大國看著隻有一米六五的鄭愛國,敏感的直覺告訴他,這人不是凶手。
他就是和王曉梅發生了關係的人而已。
連掐死人的地方都沒有手紋,看樣子,應該是戴著手套,有那種布手套的痕跡。
這凶手?
還知道反偵察麼?
倪大國突然想到後世的避孕套。
隨即苦笑,現在華國,普通人很少有人用,主要是沒有那個意識。若沒有用?
即便是不射精症的人,也會流出部分液體,逃不出京城那裡的dna檢查。
倪大國最後還是傾向於有人利用了避孕套了,或者彆的阻隔之物,要不然解釋不通。
突然想到,在古籍記載中,早就有人利用羊腸做為避孕套。
也就是說,不管是哪種方法,最大可能就是用了這些東西來阻隔了液體的進入。
倪大國讓人去查,是否有人購買避孕套,畢竟買這東西的人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