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鮮血染紅的婚紗,在懷裡一點一點失去生機的愛人,都讓我瀕臨崩潰。
明明隻差一點,隻差那麼一點我就可以留住她了,讓她永遠陪在我的身邊。
我無數次的自責,如果我再把事情處理好一點,就不會出現意外了,如果不那麼自信一點,不自以為是,那她就不會死。
那天之後我就不敢再相信任何人,也不再敢奢求誰能永遠陪著我。
以前一個人孤獨的時候至少不用擔心會被背叛,會失去。
後來我花了五年的時間,在世界末日的第八年,終於實現了基地統一。
末日第十三年的時候,極端的天氣已經逐漸平靜了下來,人類開始建造新的活動地區,恢複生產和法製。
越來越多的新生兒誕生,一個新的世界開始了。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發展,我隻感覺鬆了一口氣,那種完成任務之後的輕鬆感。
有了統一之後才能有治理,才能成為那個所謂的救世主,達到要求的這一年我三十八歲,無親無故,孤獨的一個人。
我每晚睡覺的枕頭下都放著一個紅色的本子,外表是結婚證三個明晃晃的大字,內部是兩個簽名,卻是一個人的筆跡。
高瞻,代歌。
在這兩個名字的下麵是一段被改過的話,一二四五的字被塗了個徹底,讓人再也看不清,隻能知道被改過的版本。
“高瞻愛代歌生生世世,永永遠遠。”
我十八歲想要娶的人二十八歲沒娶到,在三十八歲的時候,她隻活在了我的記憶裡。
十七歲雙親逝去,十八歲遇到那個明媚的少女,我始終不明白,明明剛開始那麼好,後來為什麼就嫌棄我粘人了,覺得我在無理取鬨。
她說她有家人,有朋友,她的世界不是隻有我,也不能隻有我,可是我隻有她啊。
說什麼不合適,壞女人,不過是膩了,新鮮感過了,一定是這樣子的。
身邊的人都說她貪慕虛榮,所以才拋棄了我,是她的錯。
年少的無知讓我沒有為她辯解,我以為這樣子她就會生氣,會永遠記住我,怎麼也甩不掉我,可結果並非如此。
她太灑脫了,隻留我一個人困在原地。
其實隻要她回頭看我一眼,哄一下我就好了,她想做什麼,我都讓她去,她不願意陪著我,那我陪著她好了,陪她去做她想做的事情。
可她就是那樣硬氣,到死的那一刻也沒有後悔。
狠心的女人,甚至連我的夢裡都從未來過。
時間是良藥,可以治愈一切,可在我身上好像不管用,時間越久,隻會越清晰,越懷念。
我在深夜一遍又一遍的回憶著我們曾經的點點滴滴,那些都不是假的,都是真實存在的,我們一定相愛過,隻是後來的她是否還愛,我也不確定了。
代歌,你是我八輩子修來的福氣,怪我前八輩子沒修好,所以沒留住你,我這輩子重新好好修。
我終其一生都在為人類文明的發展而努力,得到了人類的信仰和敬愛,被新世界稱為救世之主。
在百年之後因遺言和妻子代歌合葬在了一起。
清晨的薄霧逐漸被光驅散,溫暖的陽光從樹梢飄散下來,丁達爾效應的出現,讓光有了形狀,世間萬物複蘇,劫後餘生的世界升級成功。
難關度過,人類文明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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