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途遙遠,可也沒有遇到意外。
膽大包天的土匪都得繞道走,畢竟是官家,再怎麼樣搞他們幾十上百個的土匪也不成問題。
況且我這隊伍裡的人都比他們山寨裡多了,有一半是蕭愉安排的,還有一半是我自己的人。
和親公主的車隊誰敢攔,這是誅九族的事,若是乾了,院子裡螞蟻都得澆開水。
到了北魏打到的地界,我沒有急著出城,而是先息上兩日,考察一下情況。
鎮守這裡的將軍姓陳,叫陳江俊,今年三十。
他對我還算尊敬,我快到這裡的時候便親自帶人去接了,到時候應該是他送我出城交給敵軍。
我的嫁妝豐厚,帶過去也是便宜了北魏,我可不是一個願意吃虧的人,所以把大部分好的東西都留了下來。
一個女子出嫁,嫁妝是最好的傍身,越豐厚,地位也就越高了,但我其實並不太需要這些東西。
如果是永寧那種和親,多帶一點嫁妝不礙事,我這種就不必了。
第三日,洗漱穿戴好嫁衣,我便要被送去敵軍手裡了。
即將要打開城門,我看一眼站在身後的陳江俊,朝他笑一笑。
“將軍不必送我出去,敵人奸詐,若出現個什麼意外,那必定是我們的損失,這道防線還望將軍守好。”
陳江俊抱了抱拳,低下頭。
要嫁給誰,我們這邊都不知道。
不過嫁給誰都無所謂。
無人會在意,這南蕭的人隻在意我願不願意犧牲,送我過去,能不能讓那邊不打了。
如果我不是我呢?
隻是一個普通的公主,那該有多害怕和恐懼,在打仗的時候被送過去,又會經曆怎樣的折磨,最後客死他鄉呢?
如果真的隻是送一個公主便能阻止一切,那倒也是值得的,隻是對被犧牲的那個人來說太殘忍了。
如果我是一個百姓,我也樂意看著公主去。
有家國情懷,懂大義,善良的公主會自願,因為她自知從小到大的錦衣玉食,是萬民供養起來的,她有資格,有責任。
但委屈和不願也可以,誰都是自私的,生物對於危險害怕是本能。
出城走了五裡,我的隊伍就停下了。
我掀開簾子往外麵看,前方有一隊人馬,應有幾百人之多,他們穿著北魏軍裝,拿著武器,個個凶神惡煞,渾身散發著殺氣。
都是一些手上沾了無數人命的劍子手。
南蕭被奪去的城池都被燒殺搶掠,見人就殺,幾乎是屠城了,無數的士兵陣亡。
打仗哪有不死人的啊!就算是再仁慈的將軍,那也是避免不了的。
因為手下的人太多了,他沒有親自做,但是他們會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