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次下落之前,方逸就將手中的一根樹枝拋了出去,落下的時候剛好腳尖點在樹枝上,隻見他身體稍稍往下一沉,又是向前飄出了十來米,當扔出第二根樹枝之後,方逸的身形已經沒入到了河邊的草叢之中。
坐在一棵大樹下,臉部正麵向著河道的一個士兵,忽然揉了揉眼睛,推了推身邊的夥伴,開口說道:“我好像看見有個人從河邊飛過來了……”
“塔蓬,彆鬨,是你眼睛花了吧……”身邊的夥伴有些不耐煩的說道:“你昨天是不是在那個女孩身上把體力都耗儘了?不但走路輕飄飄的,連眼睛都不好用了嗎?”
俗話說上行下效,召杜有那樣的愛好,他手下的士兵自然也是如此,在奉行大克欽主意的克欽獨立武裝,向來都不是把彆的種族性命當回事的,除了殺掉敵對勢力的男人之外,女人幾乎都落入到了他們的魔掌之中。
“我真看到是個人,就像是一隻鳥那樣的從河對岸飛過來的……”叫做塔蓬的士兵又揉了下眼睛,但是當他再看向河麵時,河麵卻是連個鳥的影子都沒有,更不要說是人了。
“你那是幻覺,塔蓬,讓我再睡一會兒,昨天我可以忙了一夜……”塔蓬的夥伴沒好氣的回了一句,將身體靠在樹乾上縮成了一團,用帽子遮住了自己的臉。
“難道真是幻覺嗎?”塔蓬也有些不自信了,想了想他還是拎起槍走到了河邊,那河麵依舊空空如也,卻是什麼都沒有發現。
隻是當塔蓬剛一轉手,一隻白皙的手掌就沒有任何征兆的摸到了他的後頸上,身體一麻,塔蓬整個人就癱軟到了地上失去了知覺。
“塔蓬,你走來走去的煩不煩啊?”
聽到腳掌踩在枯草上的聲音,坐在樹下正準備睡覺的士兵有些生氣了,一把掀開帽子,但當他睜開眼睛的時候,卻是發現麵前站著一個完全不認識的年輕人。
“彆喊,不然……死!”
士兵正想摸槍並罕見的時候,他突然感覺自己的身體不能動了,而且任憑他如何張大嘴巴,喉嚨裡也是無法發出一絲聲音來,現在的他,全身上下似乎隻有眼皮可以眨動了。
“召杜,住哪裡?”方逸用緬甸話在他耳邊問道,在緬甸呆了那麼長時間,雖然不能自如的和緬甸人對話,但方逸說一些簡單的用語卻是沒有任何問題。
“在……在,來人啊,敵襲,敵襲!”
士兵發現自己似乎能發出聲音來,馬上就放聲大喊了起來,但是他同時又發現,自己的喊聲細的像蚊子叫一般,彆說幾十米外的同伴了,就是他自己也都聽得不是很真切。
“你……不老實!”
方逸搖了搖頭,伸手在那個士兵的肩膀上拍了一下,士兵頓時感覺一陣身上一陣麻癢,好像有數百隻螞蟻鑽入到了體內一般,難受的他拚命想扭動身體,但卻是連手指頭都無法動彈一下,豆粒大的汗珠不斷的從士兵額頭滑落著。
“說不說,召杜在什麼地方?”過了差不多有一分鐘,方逸再次重複了一遍剛才的問題,這次那個士兵老實了,拚命的眨巴著眼睛,想讓方逸解除身上的痛苦。
“河邊,不遠,大房子裡,周圍很空曠的大房子……”大口喘著氣,士兵將他所知道的都說了出來,他寧願死去也不願意再嘗試剛才那種麻癢的感覺了,那實在讓人無法忍受。
“河邊的大房子?周圍很空曠?”
方逸聞言愣了一下,他來彭家數次,都是從這個集鎮進出的,所以對這裡的地形算是非常了解了,按照這個士兵所說,方逸的腦海中頓時出現了一張地圖。
“那豈不是老胡以前住的地方?”
方逸臉上露出了一絲苦笑,胡立誌的那個地方離集鎮還有一點距離,也許正是因為那周圍沒有建築方便駐防,才被召杜給選中當自己居所的吧。
“老胡,你的好酒也不知道有沒有被發現……”
方逸知道,這個集鎮是胡立誌住的時間最久的一處地方,他在泰國的收藏十有八九都轉移了過來,為此胡立誌還專門挖了三個地窖,而他帶到金陵去的好酒,隻不過是十之二三而已。
方逸搖了搖頭,隨手一掌劈在了那人的脖頸上讓其昏迷了過去,將帽子重新蓋在那個士兵的臉上,方逸的身形快速的消失在了河邊的樹林之中。(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