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有燈,相隔很遠才有一個,而且各個不同。有的是那種燈柱,有的則是按在上麵支撐柱上的圓形燈罩,它們直接用一根電線相連,風格完全不統一,電線也接的亂七八糟。但考慮到這些是撿來的,也可以理解。
這些燈應該是能源問題沒有打開,一身黑的林潛能借助保護色到處走,林潛的眼睛稍稍適應了一下黑暗後就看見幾個人圍在一起,旁邊還有個拿槍的守衛。
林潛悄悄摸了過去,發現被圍起來的是一個腦袋在流血的人。他被放在兩個木箱搭成的台子上,腦袋那沒有倚靠,還沒乾掉的血因重力落在地上的鐵碗裡。
“救命,救命,我還能活,還能活...求求你們,求...”傷者還在呼救,但周圍的人卻毫無憐憫,他們圍在一起,眼睛裡露出貪婪的目光,仿佛眼前的不是同類,而是一個即將打開的寶藏。
“加戈,你自己運氣不好,我都好心提醒你了,被砸了怪不得彆人。你說你啊,平時享福也夠了,還去吃過肉。一身東西反正也換不起藥,不如給我們兄弟幾個,你就好好去另一個世界享福吧。”
很快呼救聲停止了,林潛咽下一口口水,圍繞在鼻尖的刺鼻氣息已經無法讓他皺眉,眼前的人身上散發出無比的惡臭。
“他死了。”一個人說道,但周圍人都沒有輕舉妄動。一旁的守衛走過來,他撥開那人的眼睛一看,“死了。”
無情地判決已經降下,當守衛轉身離開時,周圍的人立即衝上去搶奪他的衣物,遺物。他們的動作很輕,像是怕損毀到手的東西,但又很重,因為要與其他人爭搶。林潛也衝了上去,雖然腹部受傷,但他的身體依舊強壯,至少比周圍這些人都要強壯,他擠開兩人搶下那件亞麻鬥篷,接著飛速轉身離去。
走出地下的一刻,林潛觀察了周邊的人,那些人並非不眼饞林潛手中的鬥篷,不過他們要麼沒能力,要麼需要看管自己的東西。
這裡不能住!絕對不能住!林潛打定主意,就是在外麵吹一晚上風他也不能在這裡休息。
埋好羽絨服,拉了拉鬥篷儘量遮住手臂上的輕甲。幸好這是帆布的,比較厚重,不至於走著走著吹起。雖然有些質地較硬且磨皮,但林潛裡麵還有衣服,所以穿起來還好。
不過穿上鬥篷,林潛就會想起那個男孩身上穿的鬥篷,那是亞麻的吧,這裡能種亞麻嗎?沒法查資料的林潛不怎麼清楚。
在回去的路上,林潛忽然看到那個守衛扛著鬥篷的原主人向著集市走去。可憐的家夥,他身上已經一絲不掛了。而周圍人都是一副見怪不怪的樣子,若不是在守衛經過時周圍人都讓出一條路,林潛真以為他們完全看不到。
毫不猶豫,林潛當機立斷選擇跟了上去,隻不過越走林潛越覺得不對勁。背著屍體的守衛根本沒有在集市停留,穿過集市,守衛從側麵走進了那棟大房子,也就是男孩所說“鯊魚”的地盤。
(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