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你說的這種情況,徐軍案收集的證據,的確不足以證明他就是凶手,但也沒有證據證明他不是凶手,想要給徐軍犯案,難度有些大。”
就這三項證據來看,的確不足以證明徐軍就是凶手,但也不排除他的嫌疑最大。
首先在97年的時候,大部分農村人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很少有人會在半夜三點多還在家門口徘徊的。
但你也不能就因為這一點,就一口咬定他就是凶手,萬一他隻出來看看自己養的雞鴨有沒有被黃鼠狼偷,又或者單純就是睡不著,出來看看月亮乘涼呢?
再說了,那目擊者不也一樣半夜三點沒睡嗎,為什麼就沒有懷疑他?
其次,在被害人體內提取的dn不排除是徐軍的,也就是說,不能直接證明就是徐軍的。
很多人會問,dn比對,要麼是,要麼不是,怎麼還會有不排除這種說法。
實際上,這種情況是很正常的,97年的時候,鑒定技術本身就存在局限性,比如某些遺傳標記的多態性不足、樣本質量不佳,遺傳信息差異不明顯等?。
也就是說,dn比對,並沒有直接指向凶手就是徐軍,有可能是徐軍,也有可能不是徐軍。
還有最後一點,徐軍在被捕的時候表現慌張,汗流浹背,談吐不清,這正常人被抓的時候,見到那麼多警察,大部分都會是這個反應,要是就從這一點來說就認為他是凶手,那警察在大街上隨便抓個人人家也會害怕和緊張,你總不能就說他是凶手吧?
當然,平生不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這句話也有一定道理,有時候你見到一個人鬼鬼祟祟慌慌張張的,他不排除就乾過什麼虧心事。
但這都隻是輔助證據,不是直接證據。
冤案這種東西,自古以來就有,想要為其翻案,最直接的辦法,就是抓到真正的凶手。
可這都過去了十年,想要抓到真正的凶手,談何容易。
況且,你也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徐軍不是凶手。
所以,當務之急,還得從徐軍本人入手。
聽到葉默說難度大,劉芳也歎了口氣。
“實際上,如果不是因為徐軍十年間堅稱自己是被冤枉的,我可能也不會這麼重視,我問過徐軍的家人,他的弟弟拿出了三百多封書信,這些都是徐軍從監獄裡寫給家人的,信中內容,全部都在說他自己是被冤枉的,他一直都在讓自己家人幫自己翻案,我也看過信件的內容,字裡行間表現出來的那種無助和絕望,恐怕隻有自己親身經曆才能體會到,我真的很希望能夠通過徐軍這件案子,來引起全體司法偵查機關的重視,我堅信,公正和公義一定會存在。”(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