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是大老板,一個是小老板,能有什麼是不能說的?
現在大老板感覺快要靠不住了,他得趕緊抓住機會,抱住年輕漂亮的小老板的腿呀。
莫晚瞧著精明的小男模,揚唇笑了下。“怎麼點?”
小男模眼睛唰一下亮了,興奮的講:“一萬就可以買我一晚上哦。如果是包月或包年的話,我可以給你打折。”
莫晚講:“貴了。”
小男模佯裝生氣的推她。“你真討厭,還沒試過怎麼知道我不值這麼多錢呢?你看你點的這瓶酒都不止一萬了。”
莫晚望著他頭上的耳飾講:“我不喜歡貓係男孩。”
小男模聞言立馬把貓耳朵扯下來,速度快得像破風一樣。
莫晚看他舉動,忍不住笑。
她懶得逗他了,把桌上還沒開的酒給他。“替我送你老板。”
小男模抱著上萬塊的酒,疑惑的問:“你是來泡老板的嗎?”
什麼玩意?
泡他老板?
莫晚挑眉,看似是失戀般的小男模。“你這腦子挺有意思的。”
簡言不是蠢就是傻。
但奈何小男模沒聽出來。
等他見到老板,把酒給他時,就說小老板對他有意思。
當然,這是後話了。
莫晚沒見到羅石,也沒再去屠爺的彆墅找。
她過來了,意思就到了,不一定非得見到他人。
而且她相信,羅石殺尼亞,不單是因為自己,還是尼亞對他的疑心甚至是瞧不起。
瞧不起他這個十八線的小混混,一夜之間成為他最大的合作商。
以尼亞的性格,羅石對他動手是遲早的事,現在他隻不過是加快了這個進程。
不過話雖然是這麼說,她還是得感謝他的。
莫晚坐進車,看著倒退出視線的索拉酒吧,想這裡大概撐不了多久了。
這裡原先是三胖子的地盤,羅石把它搶過來,經營好了,一個是賺錢,二個是一種身份地拉的象征,所以他會把精力放在這裡。
現在。
他已經是興安堂的堂主,哪還看得上這個小酒吧?
鐘國輝開著車,對後麵有些惆悵的女孩講:“少爺,當一個人成長的太快時,總是要拋下許多東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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