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鴻野長舒了一口氣,出門找了個角落,拿出了手機。
“喂,青青,我被天方娛樂錄取了!我剛剛見到你最喜歡的路小蘇了!”他對著手機道。
“真的嗎?真的是路小蘇嗎?那你簽了嗎?”青青立馬問道。
“還……還沒,這不是想先問問你嗎?”
“問什麼問啊!還不快去簽!這不是你的理想嗎?”
“可……可是……”
他很想說,合同其實就是簡單的新人合同,對此他倒是沒有任何不滿,他自己有幾斤幾兩。
最主要的是,他也知道民謠市場的不景氣,天方娛樂也不可能投很多錢給他推廣。
他也認識幾個唱民謠的,賺的錢還不如他送外賣多。
他想給青青一個婚禮,至少要請雙方的親朋好友去個像樣的酒店吃頓飯,而且他就要有孩子了。
唱歌?理想?民謠?
哪裡敵得過她和孩子啊。
最他媽折騰人的,始終是一個叫做生活的東西。
“沒什麼可是的!不簽今晚就彆回家!嘟嘟嘟……”
聽著電話裡的忙音,趙鴻野又走進了路小蘇的辦公室。
他知道,青青一向有一說一,昨天晚上抱在一起睡覺,她真的沒讓自己碰她那規模很小家子氣的胸。
他如果回家說自己沒簽,可能真的會被掃地出門。
“考慮得怎麼樣了?”路小蘇問道。
趙鴻野一咬牙,大不了以後私底下多找點事情做。
他立馬在合同上簽下了名字。
走出了天方娛樂的大樓後,他還是感覺自己活在夢裡。
他手中拿著三份東西。
第一份是合約,標準的新人合同。
第二份則是路小蘇的簽名。他厚著臉皮提了一句,路小蘇就簽了。青青看到後,一定會高興壞了吧?指不定以後就同意讓自己碰那裡了呢?也是沒出息,那玩意才多大啊!也不知道為什麼會手癢。
而第三份,更是讓他覺得格外沉重。
那是三首歌,路小蘇親自為他寫的三首歌!
分彆是趙雷的《少年錦時》,陳鴻宇的《理想三旬》,宋冬野的《斑馬斑馬》。
為什麼沒給《成都》?因為路小蘇沒去過,趙鴻野也沒去過。
至於為什麼不是宋冬野歌詞最正常的《安和橋》?因為那是宋冬野家邊上的橋,這個世界不知道有沒有。
他說過,趙鴻野的名字取得不錯,所以他就隨手在三個民謠歌手裡各挑了一首,全是民謠精品!
當然,《斑馬斑馬》的詞到底寫的什麼玩意,可能隻有宋胖子自己懂了。
那可是路小蘇給的歌啊,更何況是一口氣三首!趙鴻野再妄自菲薄,也知道自己真的行大運了。
或許……以後的生活真的要大變樣了!
他站在天方娛樂的門口,又一次望向了這棟現代感十足的大樓。
真的好高好高啊。
……
(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