鎖子甲,在中世紀的中前期是一種頗為普遍的盔甲,其是一種用大量小金屬環編製出來的盔甲,設計的目的在於提供對砍擊和刺擊的保護,同時保持一定的靈活性,允許佩戴者在戰鬥中自由移動。
其中騎兵所穿戴的鎖子甲,通常而言會顯著重於步兵所穿戴的鎖子甲。
即便相較於騎兵鎖子甲,要輕上許多,這些新兵上的盔甲重量依舊有著20到30磅,也就是大約10到15公斤。
哪怕他們是七個人背著五套,也足夠將他們累的半死。
在西蒙眼中,這七人裡表現不錯的,隻有那位卡多索家的次子羅素。
在這陽光之下,相較於其他六人共同負擔四套盔甲,都已經氣喘籲籲,無力持握兵器,步伐愈發緩慢。
羅素雖然也滿頭大汗,但至少他能負擔著全套的盔甲,背著頭盔與武器,跟著隊伍行軍。
他這一身下來,少說也有著快40磅重,是身邊戰友的兩倍負重。
西蒙在朝著羅素流露出一絲讚許的目光後,又緊接著大聲吼道:“抬起腿!抬起腿!說過多少次,行軍的時候邁開步伐!用大腿發力!大腿發力!”
人的小腿肌肉是顯然不如大腿的,但大多數人在行走的過程中,因為疲勞的緣故,都會漸漸依賴於小腿發力,然後步伐越邁越小,最後變成拖著雙腿往前蠕動。
如果想進行長距離行軍的話,勢必需要邁開步伐,習慣起大步行軍,如此才能避免腿部肌肉的過早疲勞,或者說是在極端疲勞的情況下,也能保持一定的行軍速度。
但理論歸理論,實踐歸實踐,人累到極致的時候,能用意誌強迫自己繼續保持標準行軍步伐的,那都是少之又少,是真正的精銳。
便是絕大多數的騎士,都沒法在長距離行軍中保持激情洋溢,何況他們這幾個新兵。
就在隊伍最後麵那個,已經快要徹底邁不動步伐,即將掉隊的時候,蓋裡斯他們這一行人終於停下了腳步。
這倒不是說到了該休息的時候,而是他們的目的地已經不遠了。
自遠方眺望,陽光炙烤大地,熱浪扭曲了視野,阿爾哈迪鎮便如一顆遺落在荒漠中的小石子,隱匿在無垠的荒野中,並不引人注目。
相較於先前所停留的蒙特雷村,這個鎮子的規模其實並不大,甚至於可能還要小上一些。
它隻有一條街道宛如一條細細的絲帶,蜿蜒在大地上。
但即便如此,這裡依舊是一個小鎮,而非村莊了。
畢竟阿爾哈迪鎮這個穆斯林小鎮,坐落於自麥加通往耶路撒冷的商路上,雖然這條商路近些年已經因為雷納德的緣故,變得蕭條起來,但還是會有來往的商隊或朝聖者在這裡停留。
附近村莊裡的農民,也時常需要來到這個鎮上,銷售農產品並購買不少日常所需。
相較於以農業生產為主的村莊,阿爾哈迪鎮則是以手工業以及商業維係著其存在。
可以說規模的大小並不是區分小鎮和村莊的關鍵因素,其中的居民依托什麼行業生存才是內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