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他媽耍我?”
“你小子等著!有本事告訴我你是誰?老子整死你!”
“說話!”
一連串破防的信息發了過來,白楊並不理會,而是點開對方的qq空間,在問題下麵輸入曹邵安三個字。
順利進入空間之中。
日常的說說還挺多,基本上都是一些炫耀衣服鞋子的內容,白楊又點開了空間相冊,找到了對方的照片。
有點眼熟。
盯著照片上那張臉,白楊一拍腦袋。
這特麼不是之前種樹的時候那隻蒼蠅嗎?
當時白楊對這家夥那一套上綱上線的言論還挺有印象的,一看那小子就屬於家庭環境教殘了的類型,滿腦子都是體製內那一套,當個班長也能拿著雞毛當令箭。
“這就說得通了。”
這種人普遍心胸狹隘,又自視甚高,讓他直接動手肯定沒這個膽子,但是背地裡搞點自作聰明的小動作完全符合人設。
而且,不一棍子打死的話,這家夥能一直搞小動作,想儘辦法的惡心人。
“這麼快就找到正主了?”鐘溪鹿湊過來,瞥了一眼白楊的手機。
“比我想象中要簡單。”白楊隨口說道。
“然後呢?你打算怎麼處理?”鐘溪鹿問道:“直接去找他?”
“這家夥和陳有德那種人不一樣。”白楊搖了搖頭:“不是打一頓就能讓他老實下來的。”
“而且,哪怕教訓了他,謠言也不會被終結。”
鐘溪鹿微微皺了皺眉頭:“小白同學,以你的性格,不可能就這樣算了吧?”
在鐘溪鹿的印象中,白楊可不是遇事逃避的人。
“當然不可能。”白楊挑了挑眉頭:“不僅不能算了,而且要搞大,要一勞永逸。”
“正好,也給那些天天八卦我們的人敲個警鐘,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鐘溪鹿愣了一下,頓時反應了過來:“你不會想報警吧?這有用嗎?”
這個年代,還不像後世那樣網絡普及,在大家的觀念之中,自然也沒有在網上被人造謠還能訴諸法律的觀念。
“有沒有用,要看怎麼操作。”
白楊平靜的說道:“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如果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構成誹謗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這流暢的法條背誦讓鐘溪鹿微微張大嘴。
“小白同學.你為什麼這麼熟練?還專門研究過啊?”
她很確認,從自己告訴白楊這個帖子,到現在短短的時間之內,白楊完全沒有查閱法條的動作。
“稍微研究過一些。”白楊輕描淡寫的說道。
當然,是前世研究的。
畢竟,在前世那種網絡環境之中,但凡在b或者hs這種平台混跡的,這一類的法案基本上都了然於心。
“所以,你打算直接送他去坐牢?”鐘溪鹿有些詫異的望著白楊:“但是,學校貼吧的瀏覽量很難達成你剛才所說的量刑的標準吧?”
“確實。”白楊點了點頭:“除非我想辦法擴散影響,讓這個謠言不僅在學校範圍內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