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了。”la疑惑道,“怎麼突然問這個?”
“發了怎麼跟餓死鬼一樣,難道是季姐克扣你獎金了?”我逗她道。
“哎!”
la楞了一下笑道:“是姐夫做的菜太好吃了,以前姐夫都不會做本幫菜,現在終於會了。”
“你喜歡吃就好。”
餘陽有點不好意思道:“早該學了,之前一直以為不會在魔都久留……”
“現在還說這話乾嘛,過去的事就讓它過去了。”
季淮握著餘陽的手,手指在腕上的金鐲子上轉了一圈。
她看著我道:“當初要不是你幫我出主意,解開了我跟你姐夫之間的誤會,他當時都打算收拾行李回老家了。”
“那思榆不是相當於你們的月姥了?”
la說道:“要不乾脆讓她去當伴娘好了。”
季淮道:“行,那就思榆來,伴郎你自帶,我知道你肯定有辦法。”
她們倆一唱一合,直接給我拍板了一個新職位。
我長這麼大,還沒給人當過伴娘。
以前跟著混的狐朋狗友,根本沒一個能結婚的。
還真是綠草閨男上花轎,頭一回。
我頭疼道:“姐,我沒當過伴娘。”
“沒當過沒關係,到時候彩排你就有經驗了。”季淮道。
坐在她旁邊的餘陽也跟著說:“思榆,你要是能當伴娘的話,我也會很開心。”
話都說到這份上了。
不行也得行。
我把酒杯往桌子上一撂,豪氣衝天道:
“好,到時候我絕對把場子控好,讓你們的婚禮,成為世紀婚禮!”
“要是有姐夫的前女友上來搶婚,就把她打服!”
la喝得比我還醉,大逆不道地說道。
“先把你給打服了。”
把她從椅子上掰直,我又給季淮敬了杯酒:
“姐,今晚單身夜,我們不醉不歸!”
今天晚上喝的太多,跟著又轉戰了ktv唱了一晚上的歌。
等到翌日天明,魔都晴轉陰,刮起了大風。
我才頂著昏沉沉的頭,穿著一身巨厚無比的外套,坐上了前往巴彥山的車。
la那癟犢子出了個巨餿無比的主意。
據她口述,她想讓我風風光光回巴彥山,其程度堪比考上狀元之後衣錦還鄉。
為此特意給我請了司機,配豪車接送,絕對把麵子給我做到位。
我還真信了她的邪。
從飛機上下來,看著門口六座的麵包車時。
我拳頭硬了。
“妞兒,你年輕力氣大,幫我拉一下雞籠子!”
我深吸一口冷氣。
離開了la,還有誰會把我當孫子坑?
加油白思榆,你是最棒的!
殺人犯法。
困惑了大爺許久的雞籠子,被我一把提上了車。
大爺佝僂著腰身,艱難地扶著門爬了上來。
我這才發現他的腳似乎格外小,跟正常人的尺寸不一樣。
難怪這麼點重量的東西,他也抬得如此吃力。
古時候男子以三寸金蓮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