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飛螢一覺醒來,家裡一個人都沒有。
雀兒到文工團加班排練新節目,她那個徒弟和心上人約會去了,就連祁盛之一大早也出了門。
越飛螢百無聊賴地躺在床上琢磨了一會兒,想起好像上周說過要回越公館吃飯,反正也睡不著了,就從床上爬了起來。
洗漱完換好衣服後,從櫃子最底層的鐵皮盒子裡摸出一個厚厚的信封揣在身上,出門叫了個三輪車往越公館去了。
車還沒到,隔著老遠越飛螢就看見王管家在大門口等著了,一見到越飛螢的身影便一路小跑迎上來:
“小姐,您可回來了,老爺都讓我來看三回了!”
還不等越飛螢付錢,王管家趕著把車錢付了,高興地領著越飛螢往院裡走。
進了大門,越飛螢放慢了步子,從包裡把信封拿出來遞到王管家手上:
“王叔,這是我這段時間工作掙的錢,我爸花錢沒個數,你幫他收著,家裡該開支開支,要是不夠用提前給我來電話。”
王管家一臉詫異,小姐工作掙的錢?
在他印象中,越飛螢肩不能挑,手不能提,這輩子連個杯子都沒動手洗過,她能做什麼工作?
下一秒,王管家的表情立刻變得嚴肅起來——
難不成小姐才剛嫁入祁家,就被祁家人逼著出去工作賺錢了?!
簡直太欺負人了!
他家小姐嫁到祁家是去做少奶奶享福的,可不是去祁家給他們當牛做馬的!
“小姐,他們祁家逼您出去工作掙錢了?!那怎麼行?!我這就去給老爺說,讓老爺去祁家替您做主!”
越飛螢是真佩服王管家的腦回路,再說了,她有手有腳怎麼就不能工作呢?
“王叔,你家小姐我是那麼容易被人欺負的人嗎?沒有誰逼我,是我和幾個朋友合夥開了一家店,生意不錯掙了些錢,這不是想回家炫耀顯擺一下嘛!”
越飛螢說話半真半假,開店掙錢不假,但掙到的錢可沒分到她手裡,這三千塊錢還是上次回祁家吃飯的時候,從祁盛之那裡敲來的竹杠。
這樣一想,祁盛之這人還是有一點好,答應了的事都給辦,一點也不拖遝。
從祁家回來的第二天,她就拿到了祁盛之給的五千塊錢,隻不過這段時間她大手大腳花錢用掉了不少,再加上這個月店裡沒分紅,她得預留一些生活費,否則還能拿更多錢回越家。
王管家還是不信,總擔心他家小姐在外受了欺負:
“您和朋友做生意?您哪兒來的朋友?小姐,您要是在外受了欺負,千萬彆忍著,我老王就是豁出去了,也要和老爺一起為您討回公道!”
越飛螢額頭三條黑線——不是,她怎麼就沒朋友了?!
她覺得自己在外麵沒受什麼欺負,反而回越家後王管家這三兩句關心才是傷害性不大,侮辱性極強!
“婚禮上那個韶驚鵲,你不是見過嗎?還有拍照那個小夥子,他們都是我的朋友,我們一起在商業街上開了一家寫真館,每天門口都大排長龍,生意好著呢!不信你看看去!”
王管家不懂什麼叫寫真館,但聽越飛螢說得言之鑿鑿,而且商業街離越公館也不遠,他隨時都能去一探究竟,便半信半疑地低頭去看手裡的信封。
他直到這時候才注意到這個信封還挺厚,頓時又開始心疼越飛螢的辛苦——
他家小姐這得乾了多少活,才攢下這一堆毛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