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目光看著彆處。
妮薇兒皺眉:“你怎麼了?螢火蟲?”
李穎婉仍然不回答。
妮薇兒用力推了她一下,卻發現李穎婉依然死死的盯著一個地方……
擺在床邊的一張桌子。
這是宿舍裡常見的那種小書桌,桌上還壓了玻璃台板,上麵堆了一些書本,還有女生用的鏡子,梳子之類的。
妮薇兒發現李穎婉死死的盯著書桌的桌麵……
準確的說,是玻璃台板的某個位置。
妮薇兒心中一動,拿著手電筒晃過去,然後順著李穎婉的目光,看見了書桌的玻璃台板下的某處,壓著一張照片。
這是一張一家三口的全家福照片。
照片裡,老孫,楊曉藝,還有孫可可,一家三口相擁在一起。
夫妻兩人中間站著孫可可。
照片顯然是孫可可高中畢業時候拍的,老孫兩口子笑得很開心,而孫可可的神色則有些笑容勉強,眼神也比較冷淡——那個時候,正是陳諾失蹤的那段時間,孫可可自然是沒有什麼好心情的。
“怎麼了?”妮薇兒麵色也嚴肅起來,看著李穎婉:“螢火蟲,你到底怎麼了!”
李穎婉忽然伸過手去,把玻璃台板掀了起來,然後把這張照片抽了出來。
“你看……這張照片裡的女孩,是不是孫可可?”
“我……不認識孫可可啊。”妮薇兒說到這裡,想了想:“這個書桌就在這個床前,哪兒買應該是屬於孫可可的吧?”
李穎婉拿著照片仔細又看了兩眼,然後翻過照片的背麵,李穎婉忽然身子一震!!
照片後麵,是一句手寫下的祝福。
“可可:
爸爸媽媽永遠愛你,祝你的大學生涯一切順心!”
李穎婉忽然用力深吸了口氣:“看來沒錯了,這個照片裡的女孩就是孫可可。”
妮薇兒拿過來也看了兩眼:“長的確實不錯,身材也很好啊……boss的眼光還是很好的嘛……咦?李穎婉!你到底怎麼了?”
妮薇兒皺眉,很嚴肅的看著明顯有些失態的螢火蟲。
李穎婉的臉上露出了一絲有些古怪甚至有些瘮人的笑容來。
她的手甚至都捏住了妮薇兒的衣袖。
“喂!蜂鳥!我告訴你一個事情,你聽了不要覺得奇怪啊……”
“什麼?”
“這個孫可可……我認識她!
呃,不對……
準確的說我不認識她,但是我見過她,我也知道她!”
妮薇兒愣住了。
正確的來說,妮薇兒是不認識孫可可的。
畢竟此刻的妮薇兒和李穎婉,都並不是2002年的妮薇兒和李穎婉!
她們是2021年的蜂鳥和螢火蟲!
按理說,兩人都不可能認識2002年還在金陵城的普通女孩孫可可才對。
至少,妮薇兒很清楚自己完全不認識照片裡的這個女孩的。
但是……李穎婉怎麼可能認識?
李穎婉卻一臉見鬼的表情,然後,她平息了一下心中的情緒後,扭頭看著自己的同伴。
“你……仔細說說。”妮薇兒也意識到事情的詭異了:“你怎麼可能認識她?”
李穎婉苦笑:“不管你信不信,這個女孩我真的認識。
在2010還是2011年的時候,也就是……boss為了那個快死的女人宣布退休後,帶著她滿世界遊曆的那兩年時間。
我們也在滿世界的尋找她。
狐狸哪裡偶爾能查到boss的消息和下落。
我平時沒有事的時候,就每天纏著狐狸,一旦得到消息,我就會不顧一切的找過去……
中間真的有那麼兩次,我找到了boss。
但是我不敢接近boss,我怕他會把我趕走,所以每次我就算找過去,找到了boss,我也隻是會遠遠的偷偷看著boss在做什麼。”
妮薇兒皺眉:“說重點!”
“重點就是……
我忘記了是在2010年還是2011年。
那次我從狐狸那裡得到了boss的行蹤消息,知道了boss帶著那個女人,去了安德森中心……”
妮薇兒點了點頭。安德森中心她是知道的——全美,甚至是全世界最頂級的腫瘤治療研究中心。
“那次我趕去了安德森中心,在遠處偷窺到了boss。
boss帶著那個女人在安德森中心接受一些檢查和治療,具體情況我不是很清楚。
但,我親眼看見,boss和這個女孩……也就是孫可可!
兩人有過接觸!而且孫可可就在安德森中心工作!她和boss有過交流!
我當時之所以留意,就是覺得……
這個女孩長的很漂亮,而且還是華裔,我對所有接近boss的年輕漂亮的女人都會留意的,這個我想你應該明白。”
妮薇兒點頭:“明白!”——事實上,她自己也是這樣的。
“然後……我在安德森中心附近,偷窺了boss三天,三天時間,boss和這個女孩接觸了大概三五次,然後boss離開了。”
李穎婉一邊回憶一邊道:“我記得boss和這個女孩說話的時候,態度很溫和,似乎還很友善,我就留了心。
事後,我查了這個女孩的底細。
但是……”
“但是什麼?”
“但是我記得,我在安德森中心見到的這個女孩,不叫孫可可。
而是叫……
我想起來了,叫蕾米!
蕾米·姚!這個名字是我找人查到的。
還有她的履曆,當時是在安德森中心實習的一個新人,剛好負責一些基礎的檢查和客戶溝通的工作,然後在哪裡認識了boss。
而且,我當時也查到了,這個蕾米·姚,也來自華夏,而且就來自金陵!
我當時就想,或許是boss在和她閒聊的時候,聊到了對方和boss是同鄉,所以就態度比較友善。
而boss離開了安德森中心後,再也沒有見過這個女孩,我也就沒有在意這件事情了。”
妮薇兒的臉色也古怪了起來:“所以你的意思是……其實,boss是認識這個孫可可的……在boss的‘上輩子’,在安德森中心,認識孫可可!是麼?”
妮薇兒說到這裡,皺眉道:“你會不會認錯人了?”
李穎婉冷冷道:“我能在三百張照片裡,用三十秒鐘就辨認出我的暗殺目標!
我能在滿是人潮的大街上,用狙擊槍的瞄準鏡一眼就找到我的目標!
我是受過嚴苛的訓練的好嗎!
辨認人臉這種事情,我怎麼可能會犯錯?!
沒錯!這個孫可可,就是我上輩子見過的那個蕾米·姚!!”
“那麼會不會是長的比較像……”妮薇兒嘗試著想出合裡的解釋。
“就是同一個人!我不會認錯!我接受的是刺殺訓練!我訓練的辨認人相,記憶訓練不是去記憶人臉的相貌!而是去記憶人的骨骼特征!!”
李穎婉的語氣斬釘截鐵:“這就是同一個人!我確定!”
妮薇兒沉默了。
她百分之百的相信自己的這個同伴螢火蟲的專業素養。
事實上,閻羅麾下的這幾個人,互相之間關係雖然很複雜,但是在專業度上,互相都是絕對信任的。
一個地下世界享譽多年的超一流的頂尖殺神,會認錯人,這種低級錯誤,螢火蟲絕不會犯。
“那麼問題就來了。
首先呢,如果‘上輩子’,孫可可跑去安德森中心當了實習醫生……我們都很清楚,安德森中心是一個什麼地方,普通的醫學院的學生都很難進去的!必須是全美最頂尖的幾個醫學院……
可是彆忘記了,現在我們看到的這個孫可可,她在華夏金陵,上的是一個師範類的大學,不是醫學院!
按照正常軌跡,她就算現在立刻轉換專業,也不可能被全美最頂尖的醫學院錄取……
不,就算是錄取了,畢業後,想進入安德森中心,或許也需要有強有力的人物來推薦……
一個華夏的普通師範生,她的家庭背景怎麼可能做到這點?
其次……你記憶中的她,叫蕾米·姚。你確定是o,對麼?和那個華人nb巨星同姓?姓姚!
那麼,現在,這個女孩叫孫可可,她姓孫!”
妮薇兒提出的問題無疑很關鍵。
李穎婉想了想:“你的第一個問題我沒辦法回答。
不過第二個問題,我也許知道一點。
我竊聽過boss和這個女孩的閒聊。
這個女孩的名字叫蕾米。
根據她自己說的,她是從華夏去的國,蕾米這個英文名字是她自己取的,說是小時候看過的一個動畫片,裡麵的主人公就叫雷米。
而那個動畫片是講述的,一個孤獨的流浪兒,一直冒險,四處尋找自己的父親。
哦對了,還有一個主題歌,我當時記得的,可惜後來忘記了……
嗯,我現在就記得兩句……”
李穎婉低聲唱了起來,唱的調子有些歪歪扭扭,也確實隻有兩句。
“我要我要找我爸爸,我走到哪裡也要找我爸爸。
我的好爸爸沒找到,你看到他就叫他回家。”
唱完這兩句後,李穎婉搖頭:“就這些了,我能記得的全部就這些了,我的竊聽後來被boss發現,他後來斥責了我一番後離開了。
所以我才會記得這件事情。”
妮薇兒的眼神越發複雜。
“所以……其實boss他‘上輩子’,就認識這個孫可可?
問題是……按照你說的,boss上輩子根本不喜歡這個叫蕾米·姚的女孩,隻是萍水相逢,閒聊過幾句而已。後來再也沒見過她,再也沒有跟她有過交集了。
可是這輩子,boss卻跟她相愛了?
而且,這個女孩,這輩子的名字,卻變成了孫可可?
等一下……
不會……不會……
不會這個孫可可,她也和boss一樣,是死後重生到了這個時代吧?!”(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