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誌頓時瞪大了眼睛。
我這提褲子還等啥?
這看上去還算是濃眉大眼的年輕人,這是要乾啥?
“我剛剛提褲子的時候感到腿麻了,你小心一點。”看在稿費的份上,程旭遠好心的提醒道。
聽到這話,孟德誌本能的想要動一下腿,卻發現自己的腿,已經有點麻木了。
他趕忙用手扶住了身後的牆頭,這才緩緩的站了起來。
可是這一刻,他不能動啊!
“小程,你的故事太精彩,我這倆腿蹲麻了都不知道。”
“謝謝你提醒,要不然,這次我可就丟人了。”
程旭遠憨厚的笑了笑道:“我沒想到您起的這麼猛,這事說起來也怪我。”
“怎麼能怪你呢?應該是怨我自己,年齡大了,歲月不饒人哪!哈哈。”孟德誌道:“不過聽你說的這些,我是越聽越愛聽。”
“有意思啊!”
“小程,你儘快寫啊,他那邊急著用呢!”
程旭遠笑道:“好的,我爭取這幾天寫出來。”
等孟德誌的腿恢複的差不多後,程旭遠就先離開了公廁。
用煤球爐燒了點熱水洗了洗臉,肚子餓得咕咕叫的程旭遠,就再次朝著餃子館的方向走去。
自己做飯是不可能的,還是繼續吃食堂吧。
不知道是不是昨晚吃飯太晚,一上午組上班的人,隻有程旭遠和史雪紅。
至於其他人,壓根兒就沒有來露麵。
而史雪紅因為有程旭遠在辦公室,所以就提著自己的毛衣,去其他辦公室串門聊天。
又是摸魚的一天。
也就是兩天的功夫,一篇兩萬多字的小說,就被程旭遠寫了出來,仔細的檢查了一番,發現沒什麼問題後,程旭遠就決定投出去試試看。
畢竟,這關係到他接下來的日子,是不是能夠繼續吃肉。
找了一個牛皮紙袋,程旭遠就蹬著老李頭借給他的自行車,朝著《燕京文藝》的編輯部趕去。
郵寄的話,且不說時間慢,還要買郵票。
郵票雖然不貴,可也是錢啊!
直接送過去,也就是十幾分鐘而已。
正好趁著這個機會,也去大柵欄那邊轉一轉。
《燕京文藝》的編輯部,此時還和燕京文協在一起。在門崗房,當程旭遠將自己的來意說明之後,負責看門的老大爺就直接告訴程旭遠,將稿子放在他們門崗就行了。
因為經常有人直接來投稿,所以他們傳達室,每天定時會將稿子送到編輯部。
雖然心裡挺想看看《燕京文藝》的編輯部,但是人家老大爺一直用一種戒備的目光看著他,程旭遠隻好識趣的離開了。
而就在程旭遠騎車剛剛離去,穿著淡灰色呢子大衣的沈瑜墨就來到了門崗房。
“董大爺,張姐讓我來取稿子。”
董大爺看著眼前這個年輕漂亮的新編輯,笑著道:“小沈,這些稿子等一下我送去就行了,你非要跑一趟來乾啥。”
說到這裡,他將程旭遠的稿子和幾十封信件一起遞給沈瑜墨道:“剛才有個小夥子,是……是什麼單位的來著,還專門親自跑過來送稿子。”
“你要是早出來一會,就能夠碰到他。”
沈瑜墨笑了笑道:“董大爺,那我先走了。”
看著踏步離開的沈瑜墨,董大爺搖了搖頭,這個新來的編輯,有點生人勿近的架勢。
不過隨著她的到來,彆說自己單位,就連周邊單位的單身男青年,一個個都蠢蠢欲動。
隻是,這些家夥根本就不知道,人家已經結過婚了。
沈瑜墨拿著稿子一邊上樓,一邊思索著明天的事情。
明天星期天,爸媽邀請程旭遠來家裡吃飯,自己和他的見麵,怎樣才顯得不尷尬呢?(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