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老師,能談一下,當時您為什麼寫《當幸福來敲門》嗎?”劉建凱不等陳江開口,就好奇的問道。
“馬廣重猜測,你寫這個,是為了表達……表達自己對幸福生活的期許。”程旭遠看著一道道變得熾熱的目光,心說這就是愛好的年輕人嘛?
剛才我還語重心長的給你們說,讓你們一定要好好學習,考上大學,你們雖然激動,卻也沒有如此的激動。
現在這是咋了?
“我可沒有你們說的那麼高大上,我寫《當幸福來敲門》純粹就是為了吃肉。”程旭遠也不藏著掖著。
話說的直截了當:“我在區文化館上班的時候,一個同事在《燕京文藝》發表了一篇文章。”
“靠著這篇文章的稿費,請我們吃了一頓東來順的火鍋。”
“我當時覺得火鍋特彆好吃,所以也跟著寫東西,為的就是能吃上肉。”
馬廣重有點不知道說啥了。
陳江有點語塞,《當幸福來敲門》他不知道看了多少遍,對於作者為什麼寫這篇文章,進行了無數次的閱讀理解。
卻沒想到,這家夥居然說,他隻是為了吃肉。
這讓他心裡想象的一些東西,一下子崩塌了。
“你沒開玩笑吧?”
程旭遠笑了笑道:“哎,咱都是老朋友,我有什麼好隱瞞的。”
“行了,你們既然不吃飯,那我就不送你們了。”程旭遠看幾個人已經到了村口,就停下腳步道:“以後有空再聊。”
說話間,程旭遠就大踏步的朝著村子走去。
陳江望著程旭遠的背影,心情複雜。
儘管他早已對嫁過程旭遠的沈瑜墨死了心,或者說,即便將來倆人按約定離了婚,他也不會再考慮他陳江和她還有可能性,但是,一看到程旭遠如此的與眾不同,他就傷心地意識到,恐怕這輩子,他再怎麼快馬加鞭也攆不上程旭遠了!
最終,還是陳江打破了眾人的沉默:“你們相信程旭遠寫《當幸福來敲門》,是因為吃肉嗎?”
聽陳江如此問,馬廣重撓了撓頭道:“乍一聽還是有點不可思議,可是仔細想想,好像也有點兒道理。”
“畢竟,程老師不是一般人。”
這一句話,讓陳江突然感到,這一次又被程旭遠給裝到了。
他純粹為了吃肉,就大手一揮,寫了這麼好的文章。
如果他為了理想,為了信念創作的話,那麼他寫的作品,又該有多好啊!
而自己就是一個為了理想,為了信念想要創作的人,可是自己卻什麼作品都沒有。
“我床頭下麵還藏了多半瓶的地瓜燒,你們兩個喝嗎?”劉建凱突然提議道。
馬廣重第一時間響應道:“喝啊!過年家裡給我寄過來一些炒生,正好可以當一道菜。”
“陳江,啥也彆想了,一起喝點兒吧。”
陳江點了點頭道:“行,走吧。”
“我前天去親戚家,他們給我了一罐頭瓶黃豆蘿卜條,用油炒過的。”
黃豆蘿卜條是鹹菜的一種,每年秋天的時候,一些農戶都會做,在冬天當成一種下飯的主菜。
不過這東西清湯寡水的,吃著口味也就那樣。
可是一旦被大油炒過,那就不一樣了,不但噴香,而且還保留了蘿卜的清脆,可謂是非常的下飯。
“那還等什麼,趕緊走吧!”馬廣重一揮手道:“走,不醉不歸。”
……
程旭遠的家裡,此時也開了席,開席的地方是程家的院子裡,雖然天有些冷,但是氣氛卻是無比的熱烈。
冬閒時節,又臨近過年,沒有了莊稼活兒的熬累,這些平日裡素食慣了的人們,很是心滿意足。
至於說熱菜會不會上去就被空氣凍涼,這個根本就不用擔心。
第一道熱菜大蔥炒肉片一端上去,也就是半分鐘的功夫,不但肉片一掃而空,而且大蔥也消失的乾乾淨淨。
程旭遠坐的主桌還好一些,坐在這裡的基本上都是村裡的頭麵人物。
比如二爺爺程福來,比如輩分最大的程五老太爺,比如程旭遠的爺爺程福高……
這些年紀大的人,雖然也是食指大動,但是他們還是邊吃邊聊,讓熱菜多留一點時間。
清燉雞,紅燒肉,排骨,紅燒鯉魚……
伴隨著一道連著一道菜端上來,坐席人的熱情也越來越高,吃菜墊過底兒的男人們,開始吆三喝四的喝起酒來。
等菜全部上齊之後,程旭遠就跟著程家興開始一張桌一張桌的敬酒,雖然程旭遠喝的不多,但是一圈下來,他依舊有點頭腦發暈。
趕緊吃了兩口紅燒排骨,這才好了不少。
也就在這時,二爺爺程福來端起酒杯道:“大遠,這次你考上大學,回咱村的時候會越來越少。”
“你是一個有本事的娃,我相信你以後的路,一定會越走越寬。”
“不過你要記住,這裡是你的家,有空的時候,一定要多回來看看。”
“來咱們喝一杯。”
看著一副鄭重模樣的程福來,程旭遠的目光就落在滿臉通紅,已經有了四分醉意的程家興身上,然後又透過坐在自己對麵的程家棟,落在了正一邊吃飯,一邊和人閒聊的王桂蘭身上……
目光慢慢的收回,程旭遠的內心開始翻騰。
他一邊和程福來碰酒,一邊鄭重的道:“二爺爺,我一定會經常回來的。”
火辣辣的酒入喉,程旭遠就覺得四周的喧鬨,和自己越來越近,而他自己,慢慢的成為了這喧鬨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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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