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傑嗬嗬一笑,神色坦然道。
“去街道?”
李素華神色一怔,而後猛然想起了什麼。
前兩天,街道的人剛剛上過門,動員他們家孩子去上山下鄉。
當時,街道的人是被李素華給轟走的。
孩子他爸的工作剛剛調動,要去大西南,具體什麼地方,孩子他爸也沒說,準確來說,孩子他爸也不知道。
隻知道是去西南。
丈夫走是上級要求的,李素華即使不願,也沒辦法。
總不能不去吧?
不去的話,工作可就沒了。
沒了工作,他們一家老小吃什麼?
這邊,李素華還沉浸在丈夫要出遠門的消息裡,那邊,大兒子也跟著要去建設兵團。
上山下鄉嘛,搞了這麼多年,李素華多少也知道一點。
丈夫、兒子都要走,最近這段時間,李素華的心情很不好。
所以,她才會把街道的人給哄走的。
她就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家庭婦女,那些什麼大道理的,她不懂,她隻知道一家人應該在一起才對。
大兒子去生產兵團的事,她還沒緩過來,街道的人又來動員,讓他們家再派一個人去上山下鄉。
街道的人說了,根據現在的政策,家裡有多個子女的,隻能留一個在城裡。
“你去街道乾什麼!”
言語間,李素華的神色頓時變得嚴肅起來。
“我去報名了。”
李傑撓了撓頭,似乎沒有注意到李素華陰沉的臉。
“咱這也不是響應主席的號召嗎!”
“你看咱們家一共三個孩子,大哥去兵團,還要再去一個,我尋思著,這個人應該是我。”
“姐雖然年紀比我大,但她是女的,而且長得還漂亮,一個人出遠門,多危險啊。”
“嗯,我也這麼覺得。”
這時,沉默已久的周誌剛忽然開了口,語氣中滿是讚賞。
“這件事,秉昆做的沒錯。”
“我也讚同,秉昆去下鄉,確實更合適一點。”
一旁的周秉義也跟著附和,上山下鄉去的地方,可不比家裡,他去的兵團,已經算是好的了。
但哪怕算的好的,那裡的條件也不是特彆好。
他問過街道的人,那邊是個什麼情況,街道的人支支吾吾也說不出個所以然,隻知道那裡的冬天很冷,比他們這邊還要冷。
周家是工人家庭,根正苗紅,其實以周秉義的條件,完全可以去更好的地方。
他之所以沒去,完全是因為一個人。
郝冬梅,他的女朋友,冬梅插隊的地方就是那片區域,周秉義去的兵團,已經是離冬梅最近的地方了。
簡而言之,他沒得挑。
另一邊,聽著丈夫和大兒子都支持小兒子,李素華隻覺得心煩意亂。
雖然前幾天她把街道的人轟走了,但她很清楚,瘦胳膊是擰不過大腿的。
這人,遲早是要出的。
隻是到底是讓女兒去,還是讓小兒子,她心裡還沒拿定主意。
哪怕她知道小兒子去是更好的選擇。
但父母總是多愛幼子的,秉昆今年才17歲,他還是個孩子,這孩子從小到大就沒有出過遠門。
下鄉啊,也不知道去多遠的地方,李素華心裡是一萬個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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