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好個人衛生問題,李傑直接背著雙肩包出了門,包裡除了辭職信之外,還有電腦。
吃飯的家夥,當然要背好了。
隔壁,賈靈聽到旁邊傳來的開門聲,然後轉頭看了一眼時間。
才七點十分?
這家夥上班可夠早的。
怪不得之前從來沒遇到過呢。
沒過多久,賈靈又迷迷湖湖地睡了過去,昨天晚上熬夜寫稿,直到三點多才睡。
不過,一切都是值得的。
她寫了幾個非常滿意的段子。
回頭拿給老師看看,讓老師給他把把關,如果沒問題的話就加到參賽作品裡。
“老板,來三個肉包,兩根油條,一碗豆腐腦,豆腐腦要鹹的。”
陽光微熱,李傑來到那家常吃的早餐店,一進門就熟絡的報上了菜單。
“咦?”
另一邊,老板娘聽到這話,眼中不由閃過一絲訝色。
這小夥子,她記得,四個多月前搬到這片地住的,基本上每天早上都會在她店裡吃早飯。
不過,以前這小夥子每次隻會買一個饅頭。
時間久了,她自然記住了這位特彆的客人。
今天這小夥子怎麼吃這麼多?
而且還是在店裡坐下來吃。
怎麼?
發財了?
老板娘也隻是心裡想一想,並沒有問話的意思。
畢竟,他們不熟。
以前這小夥子總是來也匆匆去也匆匆,他們之間基本上沒怎麼聊過天。
貿然問彆人的隱私,總歸不太好。
付好錢,風卷殘雲的吃完早飯,李傑大步向前朝著公交車站走去。
約莫半個多小時,李傑趕到了廣告公司。
此時,公司裡已經有人到了。
公式化的和同事打了幾聲招呼,李傑就坐到工位上,然後從背包中拿出筆記本,直接開始碼字。
“咦,小猛,你買電腦了?”
對麵的工位上,一個三十來歲的少婦看到桌上的筆記本,不由驚訝道。
大家一起工作了小半年,彼此之間多少有點了解。
在公司同事眼中,石小猛是個很節儉的人,衣服從來隻有那麼幾套,也從不參加私下聚會。
吃飯也總是選擇最便宜的快餐。
雖然不是學廣告設計專業的,但工作向來是認認真真,勤勤懇懇,並且任勞任怨。
如此一來,即便當初是憑借和老板同鄉的關係進的公司,旁人也沒什麼好說的。
這樣努力的員工,哪個老板不喜歡?
態度,永遠比能力更重要。
不會?
可以學!
“嗯,買的二手的,不值什麼錢。”
雖然他馬上就要辭職了,雖然未來大家基本不會再產生什麼交際。
但對麵的那個少婦對原身不錯,所以,李傑還是笑眯眯的回了一句。
“小猛,你買就買了,乾嘛帶到公司來?”
少婦低聲提醒了一句:“老胡是個什麼人,你還不清楚?他要是看到你買了筆記本,以後肯定讓你把事情帶回家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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