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連忙道:“確實是一名未成年人。15歲。職業是快遞員。他因為經常送快遞到阿茲莎的公寓,所以跟阿茲莎比較熟悉。平時,阿茲莎也會給他不錯的小費,有時候,阿茲莎還會請他做些彆的活,比如給花盆換個位置,或者請他代買一些東西。”
看看雅各布的眼神,記者再道:“嫌疑人這次據說是賭博欠了不少錢,沒有辦法了,想跟阿茲莎借錢,但是被阿茲莎拒絕了,兩人的對話應該有點不太愉快,嫌疑人就動了手,沒想到阿茲莎身體不錯,差點就把嫌疑人給揍了,嫌疑人於是隨手拿了東西,將阿茲莎戳傷,之後又怕阿茲莎報警,乾脆將她戳死了……”
這個記者說案情的時候,前麵還說的比較謹慎一點,後麵就越說越具體,好像親眼所見似的。
雅各布聽的將信將疑,但有一點是基本確定的,這嫌疑人多半沒跑了。
彆的不說,就死者阿茲莎的屍體來看,她有明顯的防衛傷,指甲縫裡也能提到東西,回頭往dna實驗室裡卷一下,指不定就能有dna做比對。
如此一來,凶手都很容易確定了。再者,阿茲莎的指甲縫裡有東西,說明凶手很可能就受傷了,特彆是捅了85下,那在情緒激動的情況下,其實很可能已經弄破了自己的手。這種傷勢都不用法醫來鑒定,稍微有點經驗的刑警一看就懂了。
再者的再者,阿茲莎被殺案如此受人矚目,大馬的警方一定是會恪儘職守的,特彆案犯又可能是未成年人,如果沒有過硬的證據,警方即使敢抓人,也不敢立即就公布出來的。
這麼想的話,本案被偵破什麼的,似乎也是理所因當的。
雅各布暗歎一聲,重新拿起手術刀,繼續工作起來。
即使案子偵破了,屍檢也得做完啊。
接下來到了訴訟環節,這種案子說不定還會有想要成名的律師免費幫打,想都知道,開局一定是一句一個排除證據……
雅各布的注意力重新集中起來,按部就班的解剖屍體。
旁邊的人開始覺得無聊起來,他們原本是為了獲得第一手訊息而來的,現在案子既然都已經破了……
哐……
當……
門開,又門關,原本擠在解剖室裡的人們,一個接一個的離開了。
等雅各布完成了全部的屍體解剖以後,四周已經隻剩下同事和一台攝像機了。
“你怎麼沒走?”雅各布不由好奇的問最後一名攝影師。
“我拍紀錄片的。”攝影師笑了一下。
“紀錄片攝影師,所以更擅長等待是嗎?”雅各布歎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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