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國實業正文第一三八八章不是初犯其實在檢測報告見報之後,“文軍酒店”的訂房率就恢複了以前的盛況。
上一次的報道不符合實際,還可以說栗小姐欺騙了報社。
這一次就是**裸的報社欺騙讀者。
李文軍肯定要打個樣板,讓這些媒體以後不敢再誣陷他。
齊記者哀求:“拜托給個機會,我是真的知道錯了。隻要不打官司。怎麼都行。”
李文軍那邊直接掛了,再打就打不通了。
報社社長隻能去求省裡主管文化宣傳的領導。
領導也很生氣:“自己挖的坑,自己去填。我再三問你這個報道有沒有核實,你跟我打包票。現在我也被我的領導罵,能不能繼續坐這個位置都是問題。”
關鍵李文軍背後是誰酒店背後是誰
是楊家,陶家,季家!!
這幫人瘋了嗎,沒有證據就來亂捅。
報社社長咬咬牙:聽說李文軍這人吃軟不吃硬。要不擺個姿態出來。
他在報紙次日頭版頭條上發布道歉信,言辭懇切,向“文軍實業”和李文軍個人,還有酒店賠禮道歉,還承認報社在沒有核實的情況下刊登錯誤報道,記重大失誤一次。
社長扣獎金一個月。
齊記者記大過一次,罰兩個月獎金。並且罰他兩年之內文章不得上主頁麵,不得參與重要報道。
然後社會上一片嘩然。
報紙一直是大家心目中神一樣的存在,登報向民營企業和個人道歉還是第一次。
社長才敢又給李文軍打電話:“李董,我們報社是真的知道錯了,求您跟我們庭下和解吧。你需要什麼條件儘管開。”
李文軍說:“你們知道錯了”
社長:“是。”
李文軍:“那為什麼不把齊記者後麵拍攝的照片登報公布,澄清事實你們到現在還藏著掖著,含含糊糊是幾個意思還不就是想著隻要不把後麵的照片發出來,以後有什麼機會,還能咬我一口”
社長抿嘴:這個李文軍真是太聰明了。聰明都不給人一點活路。他們確實是有這個想法。而且,不把照片發出來,大家還會以為他們隻是迫於李文軍的淫威。他們是正義的有骨氣和良知的新聞人。
要是把照片放出來,報社的信譽就真的是蕩然無存了。
以後不管報社發什麼報道,彆人會懷疑,都要說一句:“沒看到全部照片,不相信。”
社長含糊地回答:“版麵不夠。”
李文軍冷笑:“當時報道第一篇,汙蔑我的時候,可是用了頭版一整版版麵呢這會兒版麵不夠就你們這樣的態度,還想庭下和解不要來浪費我的時間了。”
社長隻能說:“知道了。我們立刻把所有照片刊登出來。李先生還有彆的要求嗎”
李文軍說:“賠償我們名譽損失,客戶流失,產品退貨造成的各種損失費用。並且寫下承諾書,承諾以後你們報社的任何報紙和網站發布任何有關我本人和我名下相關企業的報道之前,都要征求我的同意,核實真實性後才能報道。否則我將就這一次的事情繼續追究法律責任。”
社長不出聲,咬牙想:特麼的。不就等於給牛安鼻環一樣,他想要我們往哪兒走,我們就要往哪兒走。
李文軍也默默等著。
社長隻能說:“我是新聞工作者,要尊重新聞自由性。”
李文軍:“沒錯,你是新聞工作者,應該比我更清楚文字的重量和影響。新聞的自由性不是用在隨意誣蔑和傷害彆人的。崇尚沒有約束的自由就是暴徒。你如實報道,我尊重你,你扭曲事實,那就要付出代價。我言儘於此,如果你接受不了,那就法庭上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