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九日,晚上,超女全國巡演正式在京城開唱。
於此同時,大也舉行了迎新的文藝彙演。
千喜參加過超女,儘管因為退賽如今已沒了熱度,但還是收到了登台獻唱的邀請。
結果,她婉拒了。
她的專業成績好,不等於她喜歡文學。
同樣她歌唱得好,也不等於熱愛音樂。
陳濤倒挺愛唱歌,但是不愛拋頭露麵,否則他完全能用兩年半的時間,成為巨星。
對他而言,聚光燈隻會妨礙他乾壞事,如非必要,他不會選擇當明星。
校外某小旅館。
前台阿姨覺得,陳濤此時很有可能正和肖千喜這位大美人繾綣,燃燒愛火,但實際上不是這樣。
兩人隻是在討論網絡文學之曆史類小說的創作,根本不涉及兒女私情。
當然,有時候,兩人難免挨得近一些,挺曖昧。但終究都是守禮之人,沒亂來。
“……”
肖千喜耳根都紅了。
陳濤先是喂她喝水,然後喝她喝剩下的。隻是前者,就已經夠曖昧的了!
見她目光含羞,陳濤故意裝傻道:“你還要麼?給!”
肖千喜嗔道:“等等!你就不覺得,跟我共喝一瓶水,有些不妥嗎?”
陳濤一臉無辜道:“我從小就和女同學共喝一瓶水,共吃一份零食,她們都不介意。”
這是哪來的賈寶玉?
從小已經習以為常,不覺得奇怪了,難怪會這麼渣!
千喜正暗暗吐槽時,陳濤又將瓶口懟到了她的唇邊,給她補充水份。
她沒拒絕。
不但喝了,接下來還吃陳濤喂的奶油蛋糕。
‘沒什麼,問題不大,謝喬和秦川也這樣。’
肖千喜自我安慰著。也可說是自欺欺人,自我催眠。
其實,今天是方茴的生日。
但死者為大,她爸的堂哥病重去世了,因此她下午就去機場接了她爸,然後去吊唁。
小可愛沒去,等明天陳濤去徐燕新那兒接她,再一起去。
嘉茉也回了家,她還沒有想好該怎麼跟爸媽解釋自己未婚生子的事,暫時打算在顯懷前多陪陪爸媽,而顯懷後,自然是去國外學習。
徐燕新知道她的事,而且接受了她,這是為什麼呢?
因為方茴說她是同,喜歡的是嘉茉。
至此,三人已可光明正大地住在一起,剩下的無非是勸嘉茉爸媽接受。等孩子生下來,他們隻能接受。
當晚,和千喜分開後,陳濤去找曉棠。
沈曉棠很開心,畢竟她基本沒機會跟陳濤過夜,因此挺珍惜這個良夜。
直到早上醒來,才跟陳濤說起煩心事。
為讓那位癡情的老大王森昭對她死心,沈曉棠主動說她暗戀某個同事,又說爸媽不會把她嫁給外地人,但沒有效果。
王森昭還是一有空,就向她獻殷勤,真是愁死個人。
“曉棠,你要堅持住,千萬不要答應他,否則我真不好意思偷他的女人。”
“哼,渣男!難道我以後找彆人,你還偷我?再說,他是你哥們,陳尋和宋寧也是,你不照樣搶了他倆喜歡的女人?什麼好哥們,也就是嘴上說說,該偷還是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