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9章 真正的“城市之光”(一)_開局劍斬星河的我,居然不是群主_思兔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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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9章 真正的“城市之光”(一)(1 / 1)

“要!”琉星想都不想就回答了。

乾一票大的=更多的逆命點,這個公式是刻在群員腦子裡的,看看葉修他們幾個,在柯南世界裡乾了一票的大,立刻就賺發了。

新事件的內容滕青山早就知道,但是交流群係統提示的說法給了滕青山很多提醒。

“好人”狹義上是指見義勇為的齊媛,可是這件事的影響遠遠不止是齊媛一個人,而是整個國家。

就像南jg以前發生的彭yu案,法官那一句,“不是你撞得,你為什麼要扶?”,直接判了彭宇敗訴,於是訛人的老太太獲取了一大筆賠償。

然而這件事的影響的不僅是當事人,全國的社會道德在王姓法官這一句反問下,倒退了至少五十年,以後再遇到這樣的事,還有誰敢見義勇為?

做好人好事沒有任何好處就算了,反而因為一句“不是你撞得,你為什麼要扶?”、“不是你撞得,你為什麼要叫救護車?”這種奇葩邏輯,反而賠了一大筆錢。這給人敲響了一個警鐘,做好事,就要準備承擔後果。

不僅是對好人有負麵影響,同時也助長了不正之風,在那之後,碰瓷便成了社會上一種屢見不鮮的現象。

回顧一下《心理罪之城市之光》這部影片,這一切悲劇的根源在哪?方木?江亞?

都不是,是這個世界的現實、fa律和執fa者!

方木在成為警察的時候,曾說“警察是照亮這座城市的光”,但是在這光芒的之下,依舊有他們無法照亮的黑暗。

從最開始的李一,再到驅逐自己母親出門的中年男子,再到即將發生的齊媛事件。

眾人以為公正、嚴肅的法lv,不但沒有懲惡揚善,反而成了善良者的枷鎖,一次次的助紂為虐。

誠然,相對於總體來說,這樣的事很少,可也正應了王荀那句話,法lv這東西,一旦它的漏洞被人找到了,就會被無限的利用。

為什麼很多人有恃無恐?為什麼城市之光殺了這麼多人,卻讓人拍手稱快?

就像江亞對方木說的那樣,有些人做了壞事,法律卻拿他沒辦法,而他隻是做了很多人想做,卻不敢做的事。

以滕青山的眼光來看,在江亞失控之前,他是城市之光,雖然他的所作所為不合法,但他讓那些已經逃脫法lv製裁的人,付出了其該有的代價。

再回到主線事件的問題,誰是城市之光?

聯想到最後方木說的那句話,“以暴製暴,信仰暴力,隻會帶來更大的暴行,如果這個天平不小心失衡了,那麼我願意做一個砝碼。”

但,方木之前的工作不正是這樣嗎?可結果呢,就是李一無罪釋放,如果不是江亞,背景深厚的李一早就繼續逍遙法外了。

滕青山明悟了,任何人考慮問題,都會站在自身的立場上發言,但是交流群這種超然物外的存在,祂的看待問題的角度,肯定不會和這些人一樣。

“城市之光”,指的不是江亞、不是方木也不是所有的警察,而是指,可以給這個城市帶來光明、希望和公正的存在。

滿足了這個要求,或許就成了交流群說的“城市之光”,而不是在於合法性或者被誰承認。

“比起江亞、方木又或者是其他人,我們才更適合成為城市之光,因為我們在這個世界沒有任何跟腳,無跡可尋,一個找不到的劊子手,才能讓這些人害怕。”滕青山道。

琉星:“那你準備怎麼做?代替江亞,接手他後續的行動嗎?”

滕青山:“不,他的做法還是有些太小家子氣了,我們不可能永遠停在這個世界,動靜弄得自然是越大越好。”

數日後,見義勇為的齊媛接到法院的傳票,告她的正是被她幫助的老人家。這一刻,她覺得無比心寒,但依然相信法律會還給她一個公道。

可到了法庭後,隨著時間的推移,齊媛才發現不對,她幫助老人的時候,明明有那麼多人在周圍,就算不是所有人都看到,也應該有一些人看清了當時的情況才對,可是所有人都說當時沒有注意到。

然後又提到了監控錄像,可不巧,附近能看到這裡的攝像頭正在調試,所以當時的錄像視頻丟失了,沒有辦法給齊媛提供證據。攝像頭這東西真的很奇妙,不論廠家說它的功能多麼強大,性能多麼好,在某些時刻總是會壞掉。

就像彭yu案的過程中,一份留在警察局的證據,居然因為警局的搬遷而遺失。

不管彆人信不信,反正說的人是信了。

齊媛是心地善良,不是傻,她猜到為什麼那天周圍的民眾不肯為自己當證人了。因為害怕,不想惹火上身,這家人連自己的救命恩人都會如此對待,更何況袖手旁觀的其他人?

要是這時候去當證人,肯定會被這家人記恨,要是被他們尋上門報複怎麼辦?

原告的律師對女孩步步緊逼,對方雖然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就是祈願撞到的老太太,但是齊媛也沒有證據證明與自己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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