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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凡將拿出來的證件丟在桌子上,昂伸手將其拿起,看了一眼後,又遞給身邊的敏庭。
敏庭看完後,用緬國語對昂說了一陣,昂聽完後,又反問了一堆問題,兩人接下來乾脆就用緬國語爭論了起來。
林凡坐在對麵借機觀察著兩人,從下飛機開始,林凡跟他們交流都是用的龍國話。
其中敏庭的龍國話最為熟練,還沒有什麼口音,林凡猜測他曾去龍國居住或者留學過。
昂的龍國話要差一點,隻能勉強進行溝通,並且口音還很重,有的時候還需要敏庭給他做翻譯。
不過林凡也不懂緬國話,不知道兩人此時說了些什麼。
等到兩人嘰裡咕嚕的交流完,昂回過頭看向林凡,神色中多了幾分恭敬:“請問您此次前來,可以代表龍國官方出席一些活動嗎?”
剛才兩人爭論的也就是這個,主要是林凡這份證件的發證單位太嚇人。
昂在得知之後,覺得隻要林凡亮出身份來,就可以代表龍國官方。
敏庭對龍國更為了解,覺得這樣做不可能成功,因此爭論了一番。
林凡搖搖頭,語氣平和的說道:“不能,我是一個商人,我來緬國是為了我的生意。”
“但是,我相信這份證件可以證明,我能聯係到你們想要聯係的人。”
昂聽完後,思索片刻,又問道:“您在緬國的生意,是開采翡翠嗎?”
林凡端起酒杯沉吟了一會,沒有急著回答這個問題。
他目前在緬國乾的事情,說的好聽點叫做開采翡翠,說的難聽點就是盜采和走私。
因為根據緬國官方的規定,緬國的所有翡翠礦,都受官方管製。
開采出來的所有原石,都歸官方所有。
為此,緬國還專門定期舉辦公盤,將各個礦場開采出來的原石進行拍賣。
拍賣出來的錢,緬國官方也會進行抽成。
也就是說,按照緬國官方的規定,他們才是這些礦場的所有者。
負責開采的礦老板,隻能跟他們合作,開采出來原石後,兩邊再一起分錢。
當然在實際執行中,各個礦場都不可能完全照做。
緬國官方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給各個礦場都規定了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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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要每年交夠一定數量的翡翠,剩下的就任由礦主自己處理了。
但林凡在把這些礦場占下來後,可從來沒給緬國官方分過一分錢。
並且,以後林凡也不想給他們分。
這倒不是說林凡小氣,主要是緬國官方的胃口太大。
按照他們的規定,上交的原石通過公盤拍賣後,雙方是三七分成。
官方七,礦場三。
這筆錢可不是一個小數目,每年分出去的錢,都足夠把緬國上下都喂飽了。
見林凡一直沒有說話,昂也屏息凝神的沒有催促,他三十來歲就能被吳坦看重,這點城府還是有的。
可是坐在一旁的敏庭,就有些等不及了,不過昂卻伸手在桌子下按住了他,讓他沒有貿然開口說話。
想了大概兩分鐘後,林凡將手上的酒杯放下,看了一眼兩人後說道:“沒錯,現在我在緬國的確有幾個翡翠礦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