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舞辻無慘,平安時代的貴族,存活千年的鬼王,另外號代稱(屑王,苟王,慘慘子)
為尋得完美永生之法,此鬼無所不用其極,可為父,可為母,可厚臉給人當兒孫,可屈身男下做花魁。
但,人生跌宕起落,遂運之,遇絕世神醫起起起,遇天照神子落落落。
莫方,無大礙,隻要屑肉不息,就生命不止。遂苟之,勇敢慘慘不怕困難,猥瑣發育起起起
如此,醉生夢死享千年,結果黃粱夢醒,天照火種仍在人間。
如果黑夜能蒙住我的眼,是不是就可以假裝看不見~
怎料,眼睛一閉一睜,二五仔竟在我身邊。
眼觀敵方,享日月同輝,爭百花齊放。
再看我方,送完人頭送城樓,送走老板放煙火。
隻聞一聲呱~叫,命數在劫難逃
身絕於蛙口,氣絕於紮心,命絕於烈陽。
遂,卒之
然,魂身雖滅,意誌不息,努力化為詛咒之身,繼續探尋生命奧義。
今生超進化,摒棄了紫藤弱點,還能重見光明。不僅武力值不減,還隨身攜帶一座城。
城中的蠢貨下屬死了,可他們的技能還活著。
憑此,他如何不能笑傲人間,長長久久活到宇宙湮滅也不無可能!
然,天崩開局,曾經神憎鬼厭的小老弟,力壓頭頂,曾經恨之入骨的二五仔,頂頭壓力
苦不堪言的鬼王,此刻隻想仰天長嘯,怒斥一聲:“戀愛腦的下場,就是不得好死!”
鬼王曰:遇事不決,先苟為敬。瞅準時機,終能翻身做主把歌唱。
憑著一股逃離樂悅月掌控的信念,慘慘子終於壓下了磨磨頭,榮獲得了身體控製權,
俗話說的好,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
雖然上麵那句話對於現在這個情況實際關聯不大,但它卻呈現了一個作者的惡趣味以及湊字數作用。
慘慘子曰:隻要能活著,性彆無所謂,人妖無不可。
陰暗狹窄的暗巷裡,出現了一扇不符合現代鋼鐵建築風格的木門。
一位身著黑底繡花和服的美豔少婦從門中緩步走出。
烏發盤起,似雪肌膚,嫵媚眼妝,豔紅朱唇,端的是一副高貴冷豔的範兒。
憑此就能看的出來,咱們的慘慘子出門前是有好好打扮過的。
完全不像我們的悅月醬,不梳頭,不化妝,憑張臉就活的糙,隨便套件衣服就到處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