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林正烽把自己從另一名同學手裡借來的那袋零食拿出來,從裡麵拿了一瓶水,遠遠做出遞給女生的姿勢,道:“曉麗同學,我們聊了這麼久,太陽又那麼曬,你渴不渴?喝點水嗎?我剛才上來的時候,有個男生讓我帶上來的,想著你可能會想喝點水。”
校長試圖用這種小小的被人關心的小幸福去打動韋曉麗。
他知道這樣的作用不大,但哪怕隻有一點希望,校長也希望能挽救這個鮮活的生命。
韋曉麗看著校長手裡的礦泉水,搖頭表示不想喝。
校長不放棄,他把蓋子擰開,再擰回去,道:“我不過去,我滾過去給你可以嗎?”
韋曉麗看著校長那謹小慎微的樣子,眼眶有一點泛紅,她是個心思敏感細膩的女生,很容易共情,但也同時很容易在情緒上被傷害。
校長在烈陽下麵,陪著她曬了很久,臉上全是汗水,在跟她說話,遞水給她,擔心她會不會口渴的時候,校長臉上的汗水大滴大滴掉落下來。
韋曉麗轉過來,道:“那你滾過來吧。”
校長立馬把那支水順著地麵滾到女生麵前,還順勢拋了一顆糖果過去。
他說:“這顆草莓味的糖果是我小時候最喜歡吃的口味,小時候為了吃上一口糖,看到誰家建新房子,還跑去幫人家搬磚,一塊磚能賺一分錢,搬十塊能賺一毛,賺到五毛,馬上跑去買糖吃,我到現在都還清晰記得那時候吃的糖果的味道。”
韋曉麗聽著校長的童年故事,拿起了水瓶,喝了點水之後,也拿起了那顆糖果。
她說:“我也是村裡長大,小時候也喜歡吃糖,但家裡沒錢,隻能眼饞看鄰居小朋友吃,鄰居家的爸媽是做生意的,他們住著小洋樓,開著小汽車,吃的用的穿的都比我們家好太多。
我每天做夢都想嘗一口那人手裡的糖果。
後來,我聽說集市上有人收我們山裡產出的一種野果,有人去山裡摘果子賣,一天賺了三十塊錢。
我饞得很,第二天很早我就起來了,做了家裡的活之後,我就跟同村的小夥伴約著一起去山裡摘野果子。
結果有個人被蛇咬了腿。
那蛇離我就一點距離,但因為被那人先踩到,咬了她一口之後就離開了。
我僥幸躲過一劫。
但被蛇咬的同伴,因為來不及救治,村裡的醫療條件也差,最後截肢了。
截肢之後過了兩年,因為受不了彆人異樣的眼光,爸媽也常常罵,指責她當初不該去山裡摘野果,也罵她是個廢物,以後嫁都嫁不出去了,隻能砸手裡。
那天晚上,我聽見她爸媽用很大的嗓門罵她是禍害,罵她賤……”
韋曉麗停頓了一下,然後有些自嘲地苦笑了一下,說:“後來第二天一早,有人從村裡的魚塘打撈上來一具屍體。”
韋曉麗把剝開的糖果放到嘴裡嘗了嘗。
她沒有再開口,她沒把後麵的話繼續說完。
那天,她抱著好不容易摘到的野果子回了家,徒步走了兩小時到鎮上,賣出去之後得到了十塊錢。
一整張的十塊。
她舍不得全部花,也不敢拿著這麼大一張錢去買吃的,她怕自己數不過來,遭到騙了錢。
她把錢捂在兜裡,再徒步兩小時回到家。
然後把錢在父母麵前拿了出來,她沒有太多要求,隻是希望爸媽可以拿這個錢,幫她買一顆糖,剩下的她就不要了。
但那顆糖,她由始至終都沒等到。
“好吃嗎?”校長問。
“好甜。”韋曉麗衝著校長露出燦爛的一抹笑容,然後站了起來,背對著校長,一躍而下。
她跳下來的時候,臉上是帶著笑的。
但也維持了很短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