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娉婷以前是個超級愛美的主。
衣服鞋子必須得是最時髦的。
下鄉前,就喜歡用漂亮的紅絲帶紮兩個油光水滑的大辮子。
下鄉後,瞅見林晚星紮馬尾,立馬就跟著學。
後來嫁人了,更是燙了個超級張揚的大波浪卷。
反正,就是怎麼顯眼怎麼來。
不過她長得確實挺漂亮的,打扮起來那叫一個賞心悅目。
可這次來京市,她卻故意把自己往醜裡搗鼓。
倒不是不想靠顏值吸引人。
她心裡跟明鏡兒似的,清大裡頭肯定有不少有錢有勢的青年才俊,到時候她要是能傍上一個,那可就一輩子吃喝不愁啦!
不過呢,她心裡可跟明鏡兒似的,當務之急,就是不能讓認識她的人發現她的真實身份。
不然的話,這冒名頂替的事一旦敗露,那可就全完了!
相反,等風頭過去,她有的是機會去釣個金龜婿。
她之前偷偷見過那個真正的林平庭。
發現對方特彆土氣,就乾脆照著對方的樣子模仿。
林平庭這人性格有點孤僻,還不愛打扮,穿得十分土氣。
她從小就喜歡看書學習,早早地就成了近視眼。
雖說她家裡條件不好,但父母疼她,舍得花錢給她配近視眼鏡。
不過那副眼鏡也不貴,又大又醜的,把林平庭的臉都快擋住一半了。
再加上她還喜歡留那種稍微過耳的學生頭,這又把她的臉給擋住了一大半……
如此一來,眾人平常就隻能瞧見她的下巴和一小部分臉頰。
簡單來說,根本看不清她的五官。
不過,這可正是林娉婷想要的效果。
她來京市之前,特地把自己打扮成這樣,然後去問許有誌的看法。
許有誌現在已經跟王愛玲離婚了,而且對年輕漂亮的林娉婷還是喜歡得很。
本來舍不得跟她分開,就怕她被京市的厲害角色給拐跑了。
看到她扮醜,心裡立馬就踏實了。
甚至還自作多情地覺得,林娉婷扮醜是為了他守身如玉,一個勁兒地誇讚。
來清大門口認門的時候,林娉婷特意穿了一身七成新的藏藍色棉襖、棉褲,腳上是土裡土氣的黑麵鞋,再加上黑框眼鏡和頭發遮住了大半張臉……
要不是有小麻雀們通風報信,林晚星都認不出來了。
不過呢,林晚星沒打算現在就揭穿林娉婷。
這會子就告發的話,林娉婷脫身比較容易;就算脫不了罪,因為沒真成事,不會挨太重的罰。
再說了,林娉婷都沒親身感受過清大的美好,就這麼走了,也不會太難過。
那不如,讓她先進去樂嗬樂嗬,等她最得意忘形的時候,再把她拽下來……
嘿嘿,這樣才有意思對吧?
林晚星趕忙讓沈樾給在猛虎縣的朋友們打電話。讓他們立刻去查林娉婷和許有誌冒領林平庭大學通知書的事。
當然,像許有誌這種沒節操的人肯定不止乾了這一件壞事,所以,他的事必須得重點查。
這些事都得費些時間,哪怕有小麻雀們提供的那些信息,要想找到確鑿的證據,也不是一兩天就能搞定的。
何況到時候還得把林平庭送過來。
所以這事急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