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鄭國泰跪倒在地,磕頭請罪,“臣,有罪。”
“罪從何來?”
“臣參與了走私。”
“走私的事,你跑不了!不過,還有比走私更嚴重那事,那就是通倭!”
聽到通倭二字,鄭國泰身上的每一處神經皆顫栗不止。
這麼大的罪名,他可不敢碰。
一旦沾上通倭大罪,就算他的妹妹是皇帝最寵幸的妃子,也保不住他。
“臣冤枉。”
朱翊鈞拿起桌上的公文,“剛才你還口稱自己有罪呢,怎麼眨眼的功夫又改口說自己冤枉了?”
“回稟皇上,臣承認自己參與走私,若朝廷按律治臣走私之罪,臣毫無怨言。”
“可若說臣有通倭之罪,打死臣,臣也不敢承認。”
“臣蒙皇上恩典,擢臣為錦衣衛指揮使,官居三品。臣感念皇上恩德,感念朝廷恩德還來不及呢,又怎麼會去做那等通倭叛國之事。”
“臣鬥膽,懇請皇上明察。”
“查,肯定是要查的。”朱翊鈞平靜的聲音傳來。
“浙江的官員已經查清楚了,你走私的船隻上有十匹倭寇的馬。朝廷有嚴令,不得與倭寇私相往來,否則,按通倭論處。”
“你的走私船上查出了倭寇的馬,你怎麼解釋?”
鄭國泰急忙解釋,“回稟皇上,臣確實命人購買馬匹,不過不是戰馬,而是可供孩童乘騎的矮馬。”
“臣趁出海的時機,命手下的人,看看海外有沒有矮小的馬匹,若是有,就買來。”
“臣知道朝廷不得與倭寇私相往來的嚴令,未必還特意叮囑手下的人,從什麼人的手裡買馬都可以,唯獨不能從倭寇的手裡買馬。”
“沒想到他們竟膽大包天,自作主張,不顧朝廷禁令擅自從倭寇手中買馬,真是罪責難逃。可臣並不知情。”
“臣雖不知情,然觸犯朝廷禁令者乃是臣手下之人,臣亦是罪責難逃。”
“若是因此治臣的罪,臣甘願受罰。可若是因此說臣通倭,臣寧可一死,也不敢承認。”
鄭國泰說的確實是實話,他確實讓人去買矮馬了,但他留了個心眼,沒有說讓他們去買日本馬,還一再強調不讓他們去買日本馬。
可日本馬是出名的矮,那些人找了半天,還隻有日本馬符合要求。
明著買日本馬肯定是不合適,那些人便想了折中的辦法,先把貨賣給西洋人。西洋人應交付的貨款,除了白銀之外,還要有十匹矮馬,就類似於日本馬那樣的就行。
西洋人不明所以,他們哪懂得大明朝的那麼多彎彎繞,不過為了購買貨物,他們還是從日本購買了十匹馬用以交付貨款。
朱翊鈞翻看著公文,“申閣老。”
“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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