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琴他們前去醫院,江凡兩人就跟在後麵,不過兩人倒是都沒有再上樓去,樓上有周放盯著,他們兩個也在住院部出現過好幾回了,等會兒被人認出來就不好了。
按照崔琴的說法,邵雨傑那家夥手筆還是大啊。雙方和解之後,竟然就直接領人走了。
在原本的案件中,不管崔琴父親是有意,還是過失導致人癱瘓,都不會因為雙方和解就能夠結束的。案件的性質都已經升級,構成故意傷害了,民事部分可以私了,但是刑事部分是絕對不行的。
這家夥,光是這一步就已經犯禁了。
當然,這種案件在沒有刻意關注到邵雨傑頭上的時候,也不會有人注意,他大可以隨便利用城北分局那邊的關係,輕易的就將這件事處理掉。
他藏在暗處,如果不是像江凡這樣知道崔琴家的事,也就根本逮不著他邵雨傑。
但是現在,被江凡他們逮個個正著,那他隻要開了這個口,做了這件事,順藤摸瓜就是,他跑不掉。
至於受害者這邊,江凡不知道邵雨傑是怎麼處理的,這個得看周放那邊到底看到了什麼。
其實這件事要處理就兩個方麵,一是家屬這邊的民事和解,既然這邊在簽字了,那就算是搞定;另一方麵是警局那邊,拖延到現在都還沒有調查出一個結果,不就是等的今天?
這一方麵,暗箱操作就好。
兩方麵一結合,這件事就算是處理好了。
換作是江凡自己來處理,也是這樣的。
隻不過在醫院這邊,他是選擇將對方治好,以這樣的方式來進行處理。
警局那邊就更不用說了,這種事,張口就行。
隻是還好,他沒有貿然的出手。
到現在江凡甚至都還在慶幸。
如果不是他從崔琴的描述中提前發現了不對,就那麼不當一回事,貿然的幫她處理的話,那就是他在明處,而邵雨傑在暗處了。
兩邊顛倒過來,就該是姓邵的給他上套了,完全就是一念之差。
還真是有些險。
一直等到天黑,江凡接到了崔琴的信息,說是明天他父親就可以出來了。
其實到現在,整件事情江凡都沒有出任何一點的力。
但是,她父親還是出來了,相安無事。
最多就是他們家裡花了幾萬塊錢,欠了一個人情,自己的工作有可能沒了,還都隻是有可能。
至於和那家人說說好話之類的,那是應該的,畢竟人都成了那副模樣了。
其他的,什麼都沒做。
如果是前幾天的她,在江凡沒有來縣裡的時候,她麵對這種情形興許會喜極而泣,覺得是幸運,是上天都在幫她們家。
但是今天,這麼輕易的就將事情解決,她心裡麵反而惶恐起來。
不合理。
所以在醫院這邊一結束,將自己母親送回了家中,崔琴就在第一時間聯係了江凡。
隻不過江凡並沒有當即就和崔琴見麵,而是約定稍微晚些的時候。
因為他和唐孟有事要做。
在任康離開醫院的時候,周放就通知了江凡兩人。
兩人趁著夜色拎著東西跟了上去,一直跟到了城北這邊的一個休閒會所,就隻是喝喝茶的地方。
兩人都沒有上去,而是就藏在樓下的暗處蹲點。
想都不用想,任康是上去向邵雨傑彙報情況的。
等會兒總要下來的。
他們倆隻需要趁黑做壞事就行了。
這片休閒會所外麵是一片竹林,還有條用鵝卵石鋪成的小溪,流水叮咚叮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