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阿爾斯蘭。
儘管這個名字有著雄獅的寓意,但我的一生卻如野狗一般。
受儘白眼。
而這一切都來自那個男人,我的父親阿勒坦。
或者是,我的大哥。
草原上的嚴寒冬季,狼群會把最虛弱的幼崽扔掉,免得浪費奶水,這個道理用到草原人身上也是一樣的。
當然,你不會像幼崽一樣被扔掉自生自滅,不過你也就僅僅是活著而已,一個健全的人該有的一切,你都不會有。
特彆是,當你的家庭是一個黃金家庭,還是成吉思汗後裔的時候。
虛弱無力的人得不到任何資源和尊重。
如果你能忍受一輩子的白眼,那就另當彆論了。
六歲那年,我學會了騎馬,草原上不會騎馬和殘廢無異,那日我正興高采烈的騎著高背灰馬,小短腿甚至夠不到馬蹬。
我很高興,來到了父親麵前,跟任何一個孩子一樣希望得到肯定和誇獎。
但我得到的是,大哥四歲就學會了騎馬的冷言冰語。
我當然沒有傷心。
後來,九歲那年我就可以拉開重弓,擊中五十步之外的靶心。
在同齡人之中,我這算是天賦異稟了。
當時六歲的三弟也跟著我學,我告訴他,等他到了九歲也能和我一樣厲害。
可他說的是,“大哥在六歲已經能打鳥了,我要做也要做跟大哥一樣厲害的人,你一般般。”
我當然沒有傷心。
後來,十二歲時,父親讓我可以選一個女孩作為未來的妻子。
彆驚訝,草原上十幾歲的夫妻很常見。
因為大多數人三十多歲就死了,傳宗接代就越早越好。
我看中了一個臉臉蛋胖胖的,紅紅的姑娘。
父親告訴我,臉圓腰粗的姑娘有福氣。
新婚之日,我應該是理所當然的主角,所有人都應該圍著我轉的。
可是那日,大哥的孩子也出生了。
父親放下手中的羊腿,立刻站了起來,準備去大哥那邊。
母親更是把本來準備送給我們的彆斯克(搖籃)順手帶去大哥家了,即便那邊已經有了彆斯克。
我又一次不出意外的成為了配角。
我當然沒有傷心。
大哥對我很好,經常給我一些長輩的建議,我也很受用。
但這個環境注定老大和老二是不可能和諧相處的。
一直被相互比較,就是老大和老二的命。
十五歲的大哥獨領一千人南下,十日後他帶來了好多鹽鐵茶葉和金銀首飾。
一個襄著玉片的刀鞘我很喜歡,大哥毫不吝嗇送給了我,那一夜我都在欣賞這精致的刀鞘,幻想帶著它砍下第一個敵人的人頭。
第二日,我睡眼朦朧中挨了一鞭子。
沒錯,父親衝進來就向睡覺的我抽了一鞭子。
我腦袋一片空白,不知發生了什麼。
“你大哥第一次凱旋歸來,你就從他的戰利品拿了一把刀鞘,你想乾什麼?”
我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麼,我隻不過是身為弟弟向哥哥索要了一個禮物而已啊?
“刀鞘是何物?那是控製刀的!不讓刀翻身,動彈不得的器物!”
“你大哥第一次出征,獨自帶兵就大獲全勝,實為我土默特之年輕利刃,而你卻跟他要了刀鞘?你要乾什麼?”
“莫非你想包裹著部落的希望,期待他猶如刀鞘內的刀一般束手束腳,翻不得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