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方雪芹跟往常一樣去公司上班。
出門前,方雪芹說,要跟陸明峰好好談一談,頂多半天就能解決這個問題。明天就不用再上班了,順利的話,下午都不用上班了。
蘇荒沒說什麼。
本想著陪她一起去天億文化走一趟。
方雪芹拒絕了。
蘇荒在家裡等。
兩人之間的微信消息沒有中斷過。
開始還好好的。
聊著聊著,情況就起了變化。
方雪芹告訴蘇荒。
陸明峰不同意她辭職。
因為她簽了勞動合同的。
如果提前解約的話,按照合同的約定,需要支付違約金,高達百萬。
啊這。
員工上崗,都要簽訂勞動合同。
這屬於很正常的操作。
可是這份合同,更多是用來約束用人單位,不可以胡亂辭退員工。
很少用來約束勞動者。
當然了,合同裡麵確實有相關條款,也確實是規定了勞動者的勞動年限。
提前解除的話,需要支付違約金。
問題是,勞動者有心要走的話,用人單位還真的隻能放手。不然人家亂搞一通,隻會給公司帶來麻煩。
就說方雪芹吧,人家可是一個部門總監。有心為難公司的話,什麼事做不到?
好聚好散,才是正確的做法。
“你彆聽他瞎嗶嗶,寫一張辭職單給他,就可以走了。”
“不行啊。老公。陸總不同意,還說一定要追究我的法律責任。”
“你照我說的去做,彆的不用管。放心,天塌不下來。”
蘇荒心中閃過一絲慌亂。
他不是怕陸明峰。
他怕的是——
方雪芹是不是已經改變主意了?
前麵說得好聽,不過是她頭腦發熱。
如今回到公司,被陸明峰勸說一下,立刻就改變了主意。
甚至,方雪芹從頭到尾,就在騙蘇荒,壓根就不是真的要走。
如果她自己不想走,那就什麼辦法都沒有了。
方雪芹沒有回複消息。
蘇荒一直坐在沙發上靜靜地抽著煙,眼前煙霧升騰。
他在等。
等方雪芹的信息。
“對不起老公,陸總讓我再堅持兩個月,兩個月之後放我走。放心吧,我一定保護好自己,不讓彆人碰一下。”
方雪芹的語氣一如往常。
蘇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