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恨過他,可那時候,大家都是年輕不懂事,前兩年聽說他結婚了,承擔起了家庭的責任,對此我內心已經沒有了波瀾。”
“我不是存心騙你的,實在是因為,這件事情這個人,在我心裡已經過去了,你是我唯一愛過的男人,你若是非覺得我在撒謊騙你,我承認。”
蘇荒聽不下去了。
他一直都對哲學問題感興趣。
主觀和客觀。
是兩個很重要的哲學概念。
客觀上講,蘇荒並不是方雪芹唯一愛過的男人。
但主觀上講,蘇荒是。
方雪芹就是這個意思吧。
然而,真實發生了的事情,真的可以當作沒有發生嗎?
蘇荒接受不了。
哲學可能是騙人的。
方雪芹應該毫無隱瞞地把所有的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訴他,由他來選擇原諒還是遺忘。
方雪芹沒有資格代他做這個決定。
“在一起六年,我從來沒有問過你的過去,那是因為我自己有著不堪回首的過去,你存了那麼多的錢,這是怎麼得來的?你在國外有過幾個女人?這些我到現在也不想知道,我隻在意你心裡還有沒有我!”
方雪芹走近了一些,她真的很想抱著蘇荒,把腦袋枕在他的肩膀上,輕輕哭一會兒。
“說出來了,在你麵前,我再也沒有了秘密,總算可以坦然麵對你了。你看不起我也好,罵我也好,我都能接受。”
方雪芹伸出手,輕輕握住了蘇荒的手。
蘇荒不可能不為所動。
不過他還是把手收了回來。
“你聽著,你我之間已經結束了。”
蘇荒麵無表情地說。
方雪芹擦了擦眼淚說:“不管怎麼樣,我都很感謝你,感謝你那麼無私地愛過我。”
“沒給你買房,還覺得我無私?”
“你想找一個真心實意對自己好的,誰不想呢?可惜我經不起考驗,讓你失望了。”
方雪芹慘笑了一聲。
最難得的,是方雪芹從頭到尾,沒有開口向他要錢。
蘇荒倒希望她開這樣尊口,也好知道她的底線在哪裡。
孩子。
這個孩子應該怎麼辦?
方雪芹整理好情緒,就要離開。
蘇荒沒有說什麼,方雪芹失魂落魄地走了。
……
“那個駱承誌什麼來頭?”
蘇荒在電話裡問鄭默。
鄭默回答:“駱家在京城很有分量。駱家家主駱萬鈞,在榕城一口氣買下了兩條商業街。”
“是他!”
蘇荒愣住了。
這個世界,真是太小了點。
前幾天,蘇荒和駱萬鈞在九思博物館見過麵。
當時,他還覺得,這個駱萬鈞是個年高德劭的長者。
駱承誌是駱萬鈞的孫子。
記得方雪芹以前在桂城讀的大學。
駱承誌當時也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