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如莫麟所言。
鋼筋水泥構築而成的建築。
借助機器進行破壞都得費好大勁。
你人隨身攜帶的三根錐子卻能插進去至少十公分。
要說隻是帶著玩。
嗬嗬,騙鬼呢?
此刻賈正瑜是有口難辯,他本來以為自己能靠著普通人不懂異人界的事情,隨口胡謅就能糊弄過去。
卻沒想到這一狡辯。
反而從破壞公共財產的罪名變成了殺人未遂。
哪怕賈正瑜沒學過法律,也知道這是個老大的罪名了。
但他還真不知道咋解釋啄龍錐能刺穿水泥牆體十公分的事。
畢竟異人的事情。
必須對普通人保密。
這是幾千年來公認的潛規則。
也是公司製定的規則。
等等,公司?
“警察同誌,我要求打電話!”
賈正瑜大聲道。
他要給家裡人打電話,把自己轉到哪都通去。
畢竟哪都通才是管理異人的官方機構。
而且按照他犯下的情況。
一般都是口頭批評,再賠點錢就行了。
實質上的懲罰是沒有的。
隻要沒有出現人員傷亡,哪都通就不會太過苛責。
“想打電話?”
旁邊的警察冷哼:“不行,你現在身上有重大嫌疑,不可以打電話聯係外界。”
“憑啥!你們這是在限製我的人身自由!”
“我要投訴你們!”
賈正瑜生氣了,同時也慌了。
這要是真給他判了個殺人未遂的罪,記錄在案,那他就丟大人了。
“你儘管投訴。”
莫麟和另外的警察才不怕。
因為他們並沒有做錯。
為了保證案件調查順利進行,殺人未遂的嫌疑人是不允許和外界溝通,以防止出現串供,乾擾證人,或者對案件偵破產生不利影響等情況。
“我沒有殺人未遂,我承認了,我是和他一起破壞的醫院,我沒有要殺他!”
“不信你們問洪斌!”
賈正瑜也是急了,沒辦法隻能承認自己的確破壞了醫院。
見狀。
莫麟和另外的警察相視一笑。
他們也沒想過賈正瑜是故意殺人。
莫麟是因為本就知道情況。
而另一個警察則是認為,能把半米多長的錐子紮那麼深,殺人有必要這麼大力氣?
因此兩人配合,就是要讓賈正瑜坦誠罪行。
而看到莫麟和另一個警察對視的表情。
賈正瑜才明白,自己是被套路了。
他頓時氣憤的看向莫麟。
隨即又垂下頭。
沒辦法。
因為破壞公共財產還有的說,殺人那就真嚴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