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時空的港島法庭,同樣采用陪審團製度。
陪審員的選拔為隨機抽取模式,陪審員選擇聆訊時,辯方律師全程在場,可以拒絕某個被選中者擔任該起案件陪審員。但這種拒絕一定要有充分理據做支撐。
杜誌輝的官司已經打了兩堂,這個時候要求換陪審員,基本相當於之前的官司白打,想想也知道沒那麼容易。
“我這樣做,就是要讓前麵的兩堂失去意義。魏博謙做事這麼敷衍,前麵兩堂,打得不會太好。如果我們接他的爛攤子,沒打先輸一半。不管是為當事人還是為自己考慮,都應該先儘量爭取換牌。另外,我們也需要爭取時間。陪審團換人,很多東西都要重新開始,我們就有了更充足的時間準備。”
大律師從來不是孤軍作戰。
一家律師行雇傭那麼多工作人員,當然不是為了做慈善。
小律師行接不到大單子,除了不被客戶信任之外,人力不能滿足要求,也是重要因素。
大律師不可能什麼事情都自己負責,對案件的梳理,相關判例搜集,尋找對自己有利的證供,這都是雇員、學徒要完成的工作。
每一個案子的參與者都有自己的職責,大律師可以看作衝鋒陷陣的大將。其表現固然最搶眼,也是全軍的靈魂,但是沒有後勤補給兵員配備,一樣無法打勝仗。
嚴少筠現在的困境,就是她這個大將本身的戰鬥力就一般,手下更是無人可用。
陳彥祖再能乾也隻有一個人,肯定比不過魏博謙手下一個團隊。
文件梳理、證人證詞分析、尋找漏洞,這些都需要人力。
現在沒人可用,就隻能靠時間來補。
如果可以更換陪審團,倒是可以留出更多時間。不過這一點最高法院也很清楚,不會那麼容易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