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計來福眼睛一亮,來大生意了,“有,有,前兩天我們東家剛送過來兩支,小姐過來挑一挑。”
來福引寧惠敏來到櫃台前,先是拿出一副真絲手套戴上,然後從下麵拿出一個盒子,打開後,裡麵並排躺著兩支鋼筆。
他拿起右邊那支看是介紹,“小姐請看,這是德國產的萬寶龍鋼筆,筆尖是有金子做的,書寫起來出水順暢穩定,不掛墨,耐磨性強,壽命長,以後小姐不用了,還能傳給您的後輩。”
說完,他放下萬寶龍鋼筆,拿起左側那支,“這支是美國產的派克鋼筆,機器做的筆膽,密封性好,不漏墨。筆身長四寸,適合拿慣毛筆的初學者。”
“小姐相中哪隻了?可以上手感覺感覺。”
寧惠敏見他戴著手套,怕是這個時代鋼筆貴重,她沒想好買哪個之前,不準備上手。
“萬寶龍的鋼筆多少錢?”
來福笑道:“八十塊大洋!”
寧惠敏“嘶”了一聲,雖然知道會不便宜,但沒想到會這麼貴。
要知道現在五十塊大洋就能換一條小黃魚了。
“嗯,那支派克的多少錢?”
寧惠敏又問。
來福:“隻需六十塊大洋。”
寧惠敏摸摸口袋,感慨道:“好貴啊!”
來福讚同的點點頭,“確實不便宜,誰讓咱們中國人不會做鋼筆呢!這都是國外來的舶來品,坐船從海上走好幾個月,才能到中國。您想想,成本這麼高,它能便宜的了嗎?”
寧惠敏點點頭,“這倒是。”
寧惠敏遲遲下不了決定,因為她還想買懷表,茉莉曾說過,寧安世想要塊懷表,但寧福宗沒給他。
她猜想,這個時代的懷表肯定很貴,不然作為寧府地位最高的孩子,寧安世不至於到現在都沒有。
“小姐,你既然想買支鋼筆,晚買不如早買!這鋼筆跟毛筆不一樣,它特彆耐用,一支能用一輩子。早買也是一輩子,晚買也是一輩子,早買早用上,比晚買上算!”
“而且你以後要是缺錢,還可以賣掉換錢,這舶來品當鋪稀罕的很,給的價不會太低。”
寧惠敏:“我怎麼聽說當鋪十不存三,當東西吃虧的很。”
來福:“那你可以去洋學校門口賣啊,那些老師和學生都是要用鋼筆的,保準好賣!”
不知道什麼時候,話題就被夥計帶偏了,但寧惠敏還是把派克鋼筆買了下來。
她不會打算盤,每日算賬用炭條手太臟,茉莉她們帶顧客來櫃台結賬的時候,她都不敢用右手摸布料,非常不方便。
有了鋼筆,她不但算賬更方便,而且還能用尺再量一遍布料,減少出錯率。
來福是個情商高的,主動送了寧惠敏一瓶墨水,
“小姐,您走好,要是用完了墨水,就直接過來。”
寧惠敏點頭道謝,“謝謝小哥。”
“我還有點事,想向你打聽一下,咱們這條街上有賣懷表的嗎?”
來福:“哎呦!懷表那可真是金貴物,沒聽說平順街上有鐘表店。”
寧惠敏:“欒城有鐘表店嗎?”
來福點頭:“前幾年,欒城最繁華的‘城中繁興街’開了一家奢昌鐘表行,我帶家中孩子路過那兒,想進去見識見識,但外麵有人守門,我們沒敢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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