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那樁案子,不是一點線索都沒留下來,其實留下了半枚指紋。
但那個時候,還沒有普及指紋庫這種東西,對比過現有的指紋庫之後,沒有找到類似的樣本。
這也說明現場留下那半枚指紋的人,沒有前科!
當然,還有鄰居的口供,證實當年逃跑的是三個人,被侵犯的少女還有一個孩子,當時才剛剛滿月。
然後辛小豐就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他在玻璃板上留下了自己的指紋。
辛小豐為什麼要銷毀自己的指紋?就是當年犯案之後,他曾經擦拭過現場。
可再擦拭,也無法麵麵俱到,就算是真的把所有指紋都擦掉了,也會覺得少擦了什麼地方,然後惶惶不可終日……
辛小豐就是如此。
區彆是,辛小豐真的沒擦乾淨,他留下了半枚指紋……
辛小豐犯的錯誤遠遠不止這一個。
比如因為伊穀春救了他的命,他就沒下決心辭職;再比如沒有拚命阻止楊自道和伊穀夏接觸。
最大的錯誤就是在伊穀春認出楊自道之後,還沒有跑。
當然,也有可能是辛小豐有了死意,想要解脫……
很多人在看《烈日灼心》的時候可能都有一個疑問,既然辛小豐三兄弟不是滅門慘案的凶手,他們為什麼要承認自己殺人?
尤其是楊自道,辛小豐侵犯少女導致人家心臟病發,再怎麼說也是過失殺人,可楊自道什麼都沒乾,他和陳比覺屬於看熱鬨的,憑什麼楊自道也要被一起執行死刑?
這就是鏡頭的障眼法了。
不管是前世的曹寶平,還是這一世的楚囂,在拍攝開頭三兄弟逃跑戲份的時候,都刻意沒拍第四個人。
鏡頭一直鎖定在三兄弟身上,就算是有人掉下水庫,也沒有出現第四個人的身影,很多觀眾就會下意識地以為沒有第四個人,然後覺得非常奇怪。
事實上,帶辛小豐三兄弟去彆墅的那個人,就是第四個人,而在辛小豐侵犯少女的時候,第四個人正在和少女的家人談判要錢。
辛小豐侵犯少女的事情敗露,第四個人一不做二不休,把人家全家都給殺了,唯獨辛小豐把尾巴藏在了床底下,這才躲過一劫。
然後四人發生了衝突,三兄弟指責第四個人為什麼要殺人?這下他們也成了同夥,無法洗脫嫌疑。
第四個人滿不在乎,他覺得殺就殺了,又能怎麼樣?
爭吵中,三兄弟失手將第四個人推下大壩,掉進水庫,他們以為這個人死了,自己是殺人凶手,這才跑了,然後一跑就是七年。
所以說,楊自道和陳比覺一直在躲的是殺害第四個人的罪責,他們和彆墅滅門慘案毫無關係……
當然,跑了七年,幾人也累了,他們幾乎每天都受到良心的譴責,所以在被抓之後,辛小豐和楊自道根本沒有辯解,在他們看來,彆墅滅門慘案和他們也有一定關係,他們畢竟是參與者。
而且站在他們的視角,第四個人已經死了,死無對證,就算他們說自己不是凶手,又有誰會相信呢?
最簡單的道理,如果你們三個不是凶手,你們跑什麼?
無解!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尾巴一天比一天大,要是有一天尾巴知道了她的三個爸爸就是殺死她親生母親的凶手,她會怎麼想?會不會崩潰?
三個人都不敢想那一天到來時的場景,與其這樣,不如一死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