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都以為,法不責眾,16戶人家,少說也有30多個人!
公檢法的同誌,還能把這許多的人,全部抓走?
有了這樣的底氣,他們才敢置張俊的話於不顧,公然抗拒市裡的命令。
張俊左手握著擴音器,右手一伸。
他的秘書梁衛東會意,飛快的打開公文包,掏出一疊資料,放在張俊手裡。
張俊高舉右手,用力揮舞手裡的材料,喊道:“我們做過調查取證!非法占用公房的16戶人家,你們在1998年房改的時候,都曾買斷過公有住房!還有人在後來各單位集資建房時期,也曾經買了集資房!也就是說,你們每個家庭,至少有一套以上的私有房產!另外,據我們調查,其中12戶人家,在這些年間,又陸續在省城或者其他城市置辦過房產!還有幾戶人家,在老家建起了鄉村大彆墅!”
他侃侃而談,說得有理有據,讓眾人啞口無言。
不教而殺謂之虐。
張俊先教育,再執法,可以說是王道之舉。
劉芳等人沉默了,一時間找不到反駁的話。
張俊沉聲說道:“古人說,見賢思齊,見不賢則內省!各位同誌,你們以前都是咱們臨溪市的乾部,是大家學習的榜樣!你們退休以後,又不是沒有地方去,為什麼要占著公家的宿舍不挪房呢?”
有人慚愧的低下了頭。
張俊繼續喊話,先曉之以理,再動之以情,實在不行,再以法威壓!
他嘹亮的嗓音,在市直機關宿舍裡回響:
“同誌們,如果市直機關宿舍有富餘的房子,那我也不會再三讓你們騰房,現在的問題是,我們市直機關宿舍的房子,十分緊張!連新來掛職的副市長肖慧同誌,因為分不到住房,都隻能住在賓館裡!還有許多市直機關的新進工作人員,隻能拿著住房補貼,在外麵租房住!說到公道,那我就說句公道話:如果法律縱容你們,是給你們公道,那其他同誌的公道在哪裡?”
劉芳冷笑一聲,說道:“張市長,說一千,道一萬,你就是要把我們這些老人家都趕出去,是不是?你說我們有房,我們的確有房,可是我們也有兒女!家裡的房子,都給兒女們在住著,我們回哪裡去?住賓館還不好?大不了,我們跟肖副市長換一換好了!政府出錢,讓我們住賓館,我們把房子讓出來!”
張俊皺著眉頭,沉著臉道:“劉芳同誌,你這就有些不講道理了吧?不管住在哪裡,政府財政都要開支!你們已經是離退休人員,你們有自己的住房,有退休養老金!你們是回家住,還是在外麵租房住,那都是你們自己的事情,跟我們沒有關係!我今天來,隻辦一件事,那就請各位都搬出去,把屬於國家的公房騰出來!”
劉芳忽然問道:“張市長,你這麼做,是你個人的一意孤行?還是市委領導班子商議後的結果?你這麼做,你問過顧元山同誌的意見嗎?”
張俊愕然,心想這件事情,跟顧元山有什麼關係?
他正要說話,忽然聽到後麵傳來一個熟悉的聲音:“張市長,你這是乾什麼?你采取這麼大的行動,怎麼也不跟常委們商量一下?你這是想一手遮天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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