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俊也懶得跟前台廢話,說完之後,便即轉身,揚長而去。
前台似乎感覺到了事態的嚴重性,拿著報紙和張俊的名片,匆匆走進裡麵,去找報社領導彙報。
“劉社長,不好了!”前台火急火燎的衝進副社長辦公室。
裡麵的劉社長,正在打電話,聞言瞪了她一眼,厲聲喝道:“怎麼跟個慌腳雞似的?出去,敲門!”
前台嚇了一跳,話到嘴邊又咽了回去,乖乖的退到門外,敲了敲門。
劉社長沒有理睬她,繼續打電話,等放下電話後,這才沉聲說道:“進來吧!”
前台推門進來。
劉社長不悅的問道:“到底什麼事情?”
經此折騰,她也沒有了剛才的慌亂,說道:“劉社長,還是剛才的事情,那個什麼臨溪市的市長,叫張俊的,說要起訴我們。原因是這篇報道,誣蔑損害了他們臨溪市還有臨鋼集團的名譽和利益。他還說了,讓我們在24小時之內,撤銷這篇報道,還要當眾道歉,並賠償他們一千萬元人民幣的名譽損失費。”
劉社長先是愕然,繼而發出哈哈哈的大笑聲。
可能他覺得這件事情實在太好笑,笑得眼淚都濺了出來,他抽出兩張紙巾,擦了擦眼角,一臉譏誚的道:“小小臨溪市長,也有這麼大的口氣!不用管他!他要告就讓他去告!他當法院是他家開的呢?”
前台並不懂這些,說道:“劉社長,我看那個張俊,並不像在開玩笑,他很可能來真的。”
劉社長不以為然的道:“怕什麼?我們報社言論自由!他還想封鎖我們的喉舌不成?告到法院去,我們也占著理!而且這篇文章又不是我們內部記者寫的,他們想告我們報社?沒門!行了,你出去吧!”
前台見劉社長說得如此輕描淡寫,也就不好多說什麼,轉身離開。
張俊白跑了一趟,當然很生氣。
他並沒有馬上離開,而是在寫字樓門口等著。
邵方不知道老板要做什麼,便問道:“張市長,我們是不是直接起訴他們呢?”
張俊看了看大門口,說道:“起訴當然是要起訴的!我想看看,警察什麼時候到。”
他們在門口等了大半個小時,也不見有人出警。
此時離張俊報警,已經過去兩個多小時。
不管怎麼說,110隻要接到了報警電話,至少也會派人過來核實情況吧?
怎麼這麼久還不見有人前來呢?還是說早就出過警了?
張俊微一沉吟,又打了一遍報警電話。
這次接聽電話的,是另外一個接線員。
張俊先詢問她,說自己兩個小時之前報過一次警,請問有沒有出警核查?
對方查詢了一下之後,回答說已經出過警,出警記錄顯示查無此事。
張俊愣了愣,說道:“同誌,他們今天發行的報紙上,明明有一篇文章,詆毀了我們臨溪市委市政府,以及我們臨鋼集團的名譽!我們臨鋼集團早就研製成功手撕鋼,已經在建廠,年底之前就能量產!可是他們在報紙上卻公然誣蔑我們,說我們臨溪市委市政府是在造假,說我們並沒有研製出手撕鋼,還說我們騙取國家補貼!這還不夠證據,構成誣陷嗎?”
接線員也不能下判斷,隻道:“請問你還要再次報警嗎?”
張俊沉著的說道:“對,我還要報警,請求你們立案調查!”
接線員說道:“好的,我這邊會把案件轉給當地派出所,請他們出警調查。”
張俊放下電話,心想這件事情隻怕麻煩。
他是當事人,當然著急,猶如熱鍋上的螞蟻。
但對民警來說,完全不算什麼大事,多少殺人搶劫的大案等著他們去偵破呢!
報社打著言論自由的口號,就可以規避深入調查。
如果這家報社是在南方省,那當然好說,張俊一個電話,就能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