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俊是臨溪市長,又是臨鋼集團的董事長。
他就是此案的當事人,他和劉金良當麵鑼、對麵鼓的對質,將對方所有的狡辯全部粉碎。
劉金良又急又惱,想掙紮逃走也不可能。
負責此次執法行動的彭勇軍,下令檢查報社,特彆針對劉金良進行了重點檢查。
劉金良的辦公室被查了個底朝天。
在他辦公室的電腦郵箱裡,找到了那篇文章的鏈接。
文章的作者發到了他的郵箱,由他審核過後,進入排版印刷流程。
正常來說,報社的文章,會進行三審三校。
但在實際操作中,往往初審一過,特彆是像劉金良這種級彆的領導審核過的文章,就會直接進入排版印刷。
任何一個單位,下麵的人就算看出不對,也不可能指責質疑領導的權威,除非他不想在這裡混了!
就算有人提出質疑,也沒有用,因為領導說了算。
好比那個吳海波,他就提出過質疑,結果還不是被打壓?
順著電腦郵箱的線索,很快就鎖定了文章的作者,那個署名為楚天笑的人。
證據俱在,劉金良想抵賴也不可能,於是老老實實的交待了楚天笑的真實身份。
那個楚天笑,並非報社的工作人員,也不是簽約作者,隻是一個三流的自由撰稿人。
執法隊找到了楚天笑的住址,派人前往傳喚。
劉金良又交待,他在此次交易中,收受了楚天笑給予的兩萬塊錢好處費。
幫人發表一篇商戰軟文,就能拿兩萬塊錢的好處費!正是在這種巨大利益的驅使下,又抱著僥幸心理,劉金良才泯滅了良知,把職業道德按在地上摩擦,昧著良心做出這種喪儘天良的壞事。
張俊氣極而笑,怒氣衝衝的道:“兩萬塊錢,你就把自己的良心賣了?你賣的不僅是你的良心,你還抹黑我們國家的科研成果!你知不知道,這篇文章給我們臨鋼集團造成了多大的損害?我殺你一萬遍也不為過!”
劉金良自知理虧,耷拉著腦袋,甕聲甕氣的道:“不就是一篇文章嗎?能有多大危害?”
張俊冷笑道:“虧了你還是個媒體人!智商居然跟三歲小孩差不多!你這是在幫助國外的手撕鋼廠家,打壓我們國內的手撕鋼!我們在商業上的損失,無法估計!”
他扭頭對彭勇軍道:“彭隊長,我要求嚴懲當事人!要他們負刑事責任!”
彭勇軍點頭道:“此案情節相當嚴重,可以提起刑事訴訟!”
劉金良嚇得魂飛天外,顫抖著說道:“我們國家是言論自由的地方!你們要允許不同聲音的存在!一篇文章而已,你們居然想讓我坐牢不成?你們這是在搞文字獄!”
張俊冷笑道:“從你收受賄賂,發表這篇文章開始,你就應該想到這個後果!剛才彭隊長也說了,根據我國《刑法》,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劉金良牙關打顫,雙腿發軟,腰杆再也硬不起來,舌頭打結,語氣卑微的道:“張市長,不就是一篇文章嗎?我答應你的要求,撤銷這篇文章,並公開道歉!給你們一定金錢的賠償。我隻有一個請求,求你不要追究我的刑責。”
張俊傲然說道:“我昨天來到你們報社,找你們談判,你們卻將我拒之門外,連麵都不願意見!我給過你們機會,你們並沒有主動打電話給我,尋求和平解決的方法!現在,麵對法律的製裁,你害怕了?你知道來求我了?我可以原諒你!”
劉金良大喜過望,正要說話,卻又聽張俊說道:
“可是,法律原諒不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