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不知道,該在哪個時間段裡找你,才不會打斷你要做的事,如果不是真的非常棘手的事,我不願意使用這樣的方法去解決。」
布魯斯抬頭看向他,似乎是覺得戈登沒有說實話,這時候,戈登轉頭看了一眼康斯坦丁,康斯坦丁聳了一下肩說:「你們先聊吧,我得找個地方躺會,我難受的厲害。」
說完,他轉身離開,戈登也坐到了路沿上,他說:「自從我升職之後,我就明白了一個道理,哥譚警局不作為,並不完全是因為火力不足。」
「會在哥譚當警察的人,一共分為三種,一種是毫無底線的惡棍,他們來到警察局目的,就是收錢,他們的頭兒讓他們進來,方便辦事,而如果其他人給他們錢,他們也會很樂意幫某些罪犯脫罪。」
「第二種人隻是普通人,他們隻把警察這個職業當做一份工作,有人叫他們就去,事情能不能解決全看運氣,有人給錢,他們就收,隻要不是太難辦的事,他們就辦,他們覺得哥譚發生的一切罪惡都會自然消解,並不需要他們去努力。」
「還有最後一種,就像我的同事布洛克,他表麵上像個黑警,經常收那些黑幫的錢,但實際上,他是個好人,在用他自己的方法解決很多人的麻煩,儘己所能的主持正義……」
「那你呢?」布魯斯看向他問道。
「我?……他們說我是個瘋子。」戈登抬頭看向天空說:「的確,在這座城市裡,我就是個瘋子,我不收黑錢,不幫黑幫辦事,隻要有人報警,我一定竭儘所能的解決問題,哪怕付出自己的安全和生命。」
「最開始,我很生氣,他們怎麼能管我叫瘋子呢?明明是他們瘋了,明明是他們和邪惡共沉淪,隻有我出淤泥而不染,但後來,我發現,在哥譚,當個瘋子其實不是壞事。」
布魯斯的眼球轉動了一下,看向戈登,似乎有些不明白,他為什麼會說出這樣的話。
在他的印象裡,戈登真的是哥譚最後的良心,你可以對發生在這裡的任何事不抱希望,但永遠可以相信戈登。
「某天,我陷入到了非常複雜的黑幫糾紛當中,整個警局的每一個人,包括剛來三天的實習生,都在勸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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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開了一輛武裝警車到公館的樓下,開車的布洛克用火箭筒指著公館的某扇窗戶,我拎著一把步槍,進入了黑幫老大們會談的現場。」….
「我跟他們說,我必須要得到一個真相,否則我們就一起死在這裡,反正除了我之外,他們每個人都不無辜,而我是自願的。」
「他們都說我瘋了……」戈登眯起眼睛,看向對麵街道上的霓虹,他說:「他們每一個人都很震驚,說我是個瘋子。」
「他們開始互相指責,都說是對方惹到了我這個瘋子,最後,他們自己找出了幕後真凶,然後一槍把他崩了,其中一個黑幫老大派車把我送回了警局,並告訴警察局長,教父不應該讓一個瘋子來當探長。」
「你看。」戈登攤開手說:「在這座城市裡,想要製止罪惡,你不能夠當一個好人,必須得當一個瘋子。」
戈登深吸一口氣站了起來,彎下腰,雙手扶住膝蓋,低頭看著布魯斯說:
「蝙蝠俠,不要把你自己當做這座城市裡唯一一個正常人,因為我們都知道,這裡沒有正常人。」
戈登看向布魯斯的眼神充滿一種難以言喻的希冀,就像看到了曾經的自己,他說:
「我不願意用蝙蝠燈找你,不是不相信你打擊犯罪的決心,不是覺得你沒有幫助,而是因為,如果你把自己當做一個正常人,那你是沒辦法對付這群瘋子的。」
「不要以瘋狂為恥,隻有你比所有人更瘋的時候,才能去戰勝他們。」
坐在原地的布魯斯,想到了他看到的那場大火,他在那裡,看到了比小醜更為瘋狂的現實。
蝙蝠俠一直覺得,自己是個正常人,而相對的,那個隻會哈哈大笑的小醜才是個瘋子。
但現在布魯斯發現,在這瘋狂的現實中,沒有人能免俗,在他夢想著複仇的這十幾年間,他依舊在被瘋狂影響著,蒙蔽了雙眼。
這裡常年連綿不絕的雨水,對每一個人都是公平的,如果你覺得自己還沒瘋,那可能你早就瘋了。
布魯斯又想,如果他不能確定自己是清醒的,那又憑什麼去對付罪犯?又怎麼能拯救哥譚呢?
麵對這個問題,戈登也無法回答,他不是很擅長這種哲學思考,隻能憑借經驗去勸戒布魯斯。
但他知道有誰擅長這方麵,他打電話給了哈維·丹特,布魯斯的良師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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