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側麵的窗框縫隙,沒有任何一絲血跡,就說明,凶手做這個動作,做得非常完美,而這無疑是需要練習的,而他每一次練習,難道就不會想到,自己懷裡抱著的將是一具屍體?
彆說是道德觀了,但凡有一點人性,都會對此感到排斥、厭惡和畏懼,這是人類的本能,但凶手卻依舊毅然決然的,把這個動作練到了完美。
“一個如此冷漠、無情的可怕之人。”戈登感歎道,而席勒立刻接過了他的話,說:“或者,我們叫他們‘天生殺人狂’。”
席勒吐出最後幾個單詞的時候,布魯斯瞥了他一眼,但什麼也沒說,席勒繼續說道。
“這群人最大的特點是冷血,並不會為生命的消失而感到悲傷,他們以傷害和控製他人為樂,沉迷在肆意剝奪同類的生命的快感當中。”
“在為準備謀殺案而練習某個環節的過程當中,他們不但不會感到愧疚和害怕,相反地,剝奪他人生命的臆想,將為他們提供大量的快感。”
戈登打了個冷戰,似乎是不能接受,這個世界上居然還有這樣的人類存在。
忽然,席勒話鋒一轉說道:“而我說他不自信,正是如此,他都已經練習了這麼多遍了,但卻還是不相信自己完美的動作,不會給窗台上留下任何一點痕跡。”
“通常來講,我們判斷一個天生殺人狂的變態程度的最大依據,就是他的自大程度,他越是自大、自戀,越是對自己的邪惡行為,有任何人都不能夠理解的狂妄自信,他就越是難對付。”
“我懂了。”戈登思考了一下說:“所以,有些連環殺人案凶手,才喜歡回到現場,看警察被他們騙的團團轉,就是因為,他們自信自己不會被發現。”
席勒搖了搖頭說:“所有回到現場的凶手,都是不自信的。”
戈登瞪大了眼睛,席勒的這種看法,與目前的主流看法是相悖的,現在刑偵界仍然認為,連環殺人案的凶手回到現場,是為了戲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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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會回到現場,其實就是對自己的作案手法不夠自信,隻要確認自己沒有留下額外的線索,就像一場考試答完之後,因為擔心自己的分數而去對答案的學生。”
“或者說,隻要他們這麼做了,就證明他們的手法有紕漏,就像是,明知自己算對了,所有的學霸不會去對答案一樣,不知對錯的,都是心裡沒底的。”
戈登斜著眼睛去看席勒,他似乎有些不明白,為什麼這位教授把如此凶殘的謀殺案,形容成日常的考試,比喻雖然很貼切,但輕描淡寫的語氣,令人毛骨悚然。
席勒露出了一個笑容,帶有一點冷漠和神經質,每當他露出這種笑容的時候,就連布魯斯,也不會對上他的眼神。
席勒又輕輕用食指的指尖碰了碰窗台說:“這位凶手,就好像是對自己的答案不自信,而又多補了幾十道過程,想用數量來彌補的壞學生。”
席勒的臉上露出了一絲厭惡,接著說:“隻有庸才,才會想用窮舉法來作案。”
隨後,席勒收斂著表情,看著戈登,說道:“很幸運的是,他就是那類不自信的凶手,所以,隻要你們蹲在這裡,應該就還能見到他的身影。”
戈登立刻就要往外走,可布魯斯卻攔住了,他說:“你不能在病房門外布防,否則,誰都知道警察在這裡,你先帶著人假裝在醫院當中勘察環境,我負責盯著這裡。”
“你不會是想裝監控器吧?”席勒今天第一次正麵對布魯斯提問,布魯斯晃了一下神,搖了搖頭說:“凶手就算再大膽,也不可能再踏入這間房間了,我準備在這一整層布防。”
“他可能,比你想象的還要大膽一些。”席勒忽然冷笑了一下,然後說:“我忘了說,還有一種學生,雖然對自己的答案不自信,但卻對自己的排名很自信,懷疑自己考不好,但更懷疑,這次考試的題難,所有人都考不好。”
“所以……”布魯斯緩緩眯起了眼睛。
就在這時,窗外傳來了一陣嘈雜的聲音,布魯斯衝到窗戶旁,席勒側身,布魯斯聽到,樓下爆發了騷亂。
在戈登和布魯斯都往門外衝的時候,他們聽到席勒低聲說:
“或許,他不是要回來,而是根本就沒走呢?”
就在席勒返回病房中的時候,他聽到,樓下的病房裡傳來護士長的尖叫。
“哈莉!小哈莉!!你怎麼了?!你身上怎麼這麼多血?!!!”
看細節看細節朋友們!
不要給我叫你們小傻蛋的機會!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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